2.2.4 按管理层次分类
1.全国统一定额
全国统一定额是由国家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编制,并在全国范围内执行的定额。如《全国统一建筑基础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等。全国统一定额使国家的计划、统计、工程造价、组织管理等工作有了统一的尺度与可比性,有利于工程造价水平的控制、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原材料的节约等。
2.主管部门定额
行业主管部门定额是指按照国家定额分工管理的规定,由各行业部门根据本行业情况编制的、只在本行业和相同专业性质使用的定额。如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工程预算定额》等。(https://www.daowen.com)
3.地区统一定额
地区统一定额是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根据本地区生产的物质供应、资源条件、交通、气候及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等条件编制的,仅在本地区范围内执行的定额。
4.企业定额
企业定额是当执行全国统一定额和地方定额时,由于定额缺项或某些项目的定额水平已不能满足本企业施工生产的需要,而由建筑安装企业或总包单位会同有关部门或单位,在遵照有关定额水平的前提下,参考国家和地方颁发的价格标准、材料消耗等资料,经共同研究编制的,在企业内部使用的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