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 基本概念
安全防范是指在建筑物或建筑群内(包括周边地域)或特定的场所、区域,通过采用人力防范、技术防范和物理防范等方式,综合实现对人员、设备、建筑或区域的安全防范。
通常所说的安全防范主要是指技术防范,是指通过采用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和防护设施实现安全防范的目的。
1.安防工程的含义
安全防范系统在国内标准中定义为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运用安全防范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构成的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LED拼接墙系统、门禁消防系统、防爆安全检查系统等,或由这些子系统组合或集成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在国外则更多称其为损失预防与犯罪预防。损失预防是安防产业的任务,犯罪预防是警察执法部门的职责。安全防范系统的全称为公共安全防范系统,以保护人身财产安全、信息与通讯安全,达到损失预防与犯罪预防目的。
在工程技术领域,以研究系统为对象的工程技术称为系统工程学。由于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与系统的性能和安全质量是通过具体的工程来实现其功能和效果的,因此,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简称“安防工程”)是人、设备、技术、管理的综合产物。
2.安防工程的基本要素
根据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2018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等,还要综合考虑系统防护的纵深性、均衡性和抗易损性三个基本要素。
(1)防护的纵深性
所谓防护的纵深性,即为层层设防。是根据被保护对象所处的风险等级和所确定的防护级别,对整个防范区域实施分区域的分层次设防。如一个完整的防区,应包括周界、监视区、防护区和禁区四种不同性质的防区,对它们应实施不同的防护措施。
防护的纵深性通常分为整体纵深防护和局部纵深防护两种类型。整体纵深防护是对这个防区实施纵深防护;局部纵深防护是对防区的某个局部区域,按照纵深防护的设计思想进行分层次防护。纵深防护的四种分区界定,一般由用户与设计方共同商定,用户有最终决定权。四种分防区的设置也不是绝对的,要视被保护对象所处的地理环境、被保护对象内部的具体配置而定。
被保护对象的风险等级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防护等级的划分是相对的,防护等级主要由管理工作的需要而定。一般来说,风险等级与防护的划分有一定的对应关系(风险等级有最高、高和一般三级,防护级别也有最高、高和一般三级),针对高风险的对象应采取高级别的防护措施,才能获得高水平的安全防护效果。
(2)防护的均衡性
所谓防护的均衡性,有两层含义:一是指这个防范系统(或体系)在整体布局上(如各分区之间的设置是否合理、各子系统的组合或集成是否有效等),不能存在明显的设计缺陷和防范误区;二是指防区内同层防护(或系统)的防护水平应保持基本一致,不能存在薄弱环节或防护盲区。
在系统工程领域,系统的有效性遵循“水桶效应”原则,即一个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其总体防护水平的高低不由高防护部位决定,往往由系统的最薄弱环节来决定。如一个周界防护系统,若周界防护的某个局部存在盲区,则可能成为入侵者入侵的方便之门,其余部分防范得再好,也无防护意义。
(3)防护的抗易损性
这个问题主要是指系统的可靠性和耐久性。系统的可靠性越高,抗易损性就越强;当然,这也与系统的维修性、保障性以及组织管理工作有密切联系。(https://www.daowen.com)
综上所述,安全防范系统防护的纵深性、均衡性和抗易损性要求是安全防范的三个基本防范要素,三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抗易损性主要是对设备、器材和软件等的性能要求,均衡性主要是对各层防护或系统的协同要求,纵深性则是对整个系统的总体防护要求,只有统筹考虑,全面规划,才能实现系统的高防护水平。此外,要求系统具有防范的纵深性、均衡性和抗易损性,也是为了保证探测、延迟和反应的有效性;只有构造这样的系统工程,才能防范相应的风险,实现保护对象安全的目的。
3.安防系统的基本构成
安防系统的结构模式经历了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由分散到组合,再到集成和融合的发展变化过程。从早期单一分散的电子防盗报警系统,到后来的报警联网系统、报警—监控系统,发展到防盗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综合防范系统。
近年来,在智能建筑、智慧城市和智慧社区安防中,特别是“天网工程、雪亮工程”建设以来,形成了融防盗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访客查询、保安巡更、汽车库(场)管理、系统综合监控与管理于一身的集成式智能化安防系统。
(1)安防系统的三种结构模式
一是分散式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各子系统分别单独设置,各自独立运行或实行简单的联动。
二是组合式安全技术防范综合管理系统:各子系统分别单独设置,通过专用的通信接口与专用的软件将各子系统联网,实现全系统的集中管理和集中控制。
三是集成式安全技术防范综合管理系统:各子系统分别单独设置,通过统一的通信平台和管理软件将各子系统联网,实现全系统的自动化管理和监控。
上述三种模式中,前两者是传统安防模式,后者是现代安防模式,一体化集成模式也是正在发展中的一种高标准集成模式;特别是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新兴信息技术的应用,出现了“跨界”发展趋势,安防系统集成的深度和广度也将不断提高。
(2)安防系统的主要子系统
安防系统的子系统主要有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查系统,访客查询系统(包括楼宇对将系统),车辆和移动目标防盗防劫报警系统,报警通信指挥系统,其他子系统。
对具有特殊使用功能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内的特殊部分、特殊部位,需要设计具有特殊功能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如专用的高安全实体防护系统、防爆和安全检查系统、停车场(库)管理系统和安全信息广播系统等。
(3)主要子系统的基本配置
一般来说,各子系统的基本配置包括前端、传输、信息处理/控制/显示/通信三大单元。不同的子系统,其三大单元的具体内容有所不同,现就三个主要子系统的基本配置说明如下。
入侵报警系统的构成:入侵报警系统的构成一般由周界防护、建筑物内(外)区域/空间防护和实物目标防护等部分单独或组合构成。系统的前端设备为各种类型的入侵探测器(传感器)。传输方式可以采用有线传输或无线传输,有线传输又可采用专线传输、电话线传输等方式;系统的终端显示、控制、设备通讯可采用报警控制器,也可设置报警中心控制台。系统设计时,入侵探测器的配置应使其探测范围有足够的覆盖面,应考虑使用各种不同探测原理的探测器。
视频监控系统的构成:视频监控系统的前端设备是各种类型的摄像机(或视频报警器)及其附属设备,传输方式可采用网线传输或光纤传输;系统的终端设备是显示、记录、控制、通信设备(包括多媒体技术设备),一般采用独立的视频中心控制台或监控—报警中心控制台。应用视频结构化描述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和云计算等,协同多种技术手段,实现“智能安防”应用系统。
出入口控制系统的构成:出入口控制系统一般由出入口对象(人、物)识别装置(如人脸识别闸机),出入口信息处理、控制、通信装置和出入口控制执行机构三部分组成。出入口控制系统应有防止一卡进多人或一卡出多人的防范措施,应有防止同类设备非法复制有效证件卡的密码系统,密码系统应能授权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