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镇压反革命
中共上林县委根据中共中央中南局和广西省委的部署,从1950年12月至1953年秋,在全县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并取得胜利。
在大规模剿匪斗争消灭了大量股匪之后,上林县境内还潜伏隐藏着一大批国民党特务、散匪惯匪、恶霸地主、国民党反动党团骨干等各种反革命分子。这些反革命分子不甘心失败和灭亡的命运,处心积虑地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和采用各种阴险毒辣的手段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与共产党和新生人民政权对抗。他们暗中秘密联络,建立反革命组织;造谣惑众,诋毁党的政策;纵火投毒,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破坏道路交通和电力设施,阻断陆路交通,干扰中断通信业务,进行盗窃抢劫,损害公共财物;策划恐怖袭击,杀害革命干部和积极分子;等等,活动频繁而隐秘。特别是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以后,各种反革命分子以为复辟的时机已到,反动气焰更加嚣张,疯狂地加紧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妄图里应外合,颠覆新生的人民政权。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极大地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社会稳定、民主改革、生产建设和人民政权的巩固构成了严重威胁。为了伸张法度,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民主改革和生产建设顺利进行,巩固人民政权,必须坚决镇压一切反革命活动,严厉制裁一切危害人民、危害国家的反革命分子。
1950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指出:为了保证土地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镇压一切反革命活动,坚决肃清一切危害人民的土匪、特务、恶霸及其他反革命分子。大规模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在全国展开。1950年11月22日至28日,广西省委在南宁召开第二次全省公安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的指示及全国第二次公安会议精神,对广西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作出具体部署。中共上林县委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以及广西省委的部署,从1950年11月开始,在全县开展大规模的镇压反革命运动。这次运动的重点打击对象是特务、土匪、恶霸、反动党团骨干及反动会道门头子5个方面的反革命分子。为了加强对镇反工作的领导,中共上林县委和上林县人民政府成立镇压反革命运动领导小组,由党政、公安、军事等部门负责人和群众团体负责人组成,负责领导督查全县的镇压反革命工作。
上林县镇压反革命运动大致分3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以公安部门为骨干,加大对敌侦察力度,配合清匪反霸,侦破一批反革命阴谋案件,镇压反革命分子现行破坏活动。
中共上林县委贯彻第二次全省公安会议和南宁地委1950年12月召开的各县公安局局长会议精神,以公安部门为骨干,配合清匪反霸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县公安局根据镇压反革命斗争的需要,采取措施调整增加侦察力量,对侦察干部进行速成业务培训,把侦察队伍分为若干个破案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对全县公开和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开展全面侦察。经过一段时间的缜密侦察,迅速侦破了一批反革命活动案件:1950年11月25日,在巷贤乡破获以周盛美、杨吉城为首的“反共青年军四十八军一四五师直属团”地下武装组织案,逮捕人犯104人;12月1日,破获上林县中学以曾文啸、黄光泽为首的“明江桃园结义”匪特组织案,逮捕人犯22人;12月23日,破获“古蓬反共青年党”匪特组织案,逮捕人犯25人;同日,破获北更“反共地下党”匪特组织案,逮捕人犯21人;同日,又破获“思马反共团体会”(又名“思马反共地下军”)地下武装组织案,逮捕人犯55人;12月25日,破获“五区反共富农团”匪特组织案,逮捕人犯47人;12月27日,破获“六区蓝甲乡反共青年党”匪特组织案,逮捕人犯7人;1951年1月9日,在万加乡破获“李东洋土匪情报站”匪特组织案,逮捕人犯12人;1月12日,破获六区“安良乡反共地下军”地下武装组织案,逮捕人犯17人。从1950年11月下旬至1951年1月中旬,上林县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的协助支持下,共侦破各种反革命阴谋案件9起,逮捕人犯310人(后经法院审判处决108人)。严厉打击了嚣张一时的反革命破坏活动。1951年2月,县公安局根据广西省委《关于深入发动群众,开展反霸清匪工作的指示》精神,组织干警深入各区,发动群众清查土匪。经过5个月的艰苦努力,到当年6月底,共清出土匪363人。
第二阶段是广泛发动群众,结合清匪反霸、减租退押,大张旗鼓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同时,实行谨慎收缩方针,集中力量清理积案。
1951年6月15日至22日,中共上林县委召开全县区委书记、区长、区治安员以及县直机关科(股)长以上干部联席会议,传达贯彻全国第三次公安会议和南宁地委1951年6月6日召开的县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县大队长联席会议精神,结合减租退押(租)、反霸清匪工作,对镇压反革命运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会后,县本级和各区相继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农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镇压反革命决议,号召全县人民积极参加镇压反革命运动。县委从县直机关和各区抽调干部组成工作队,深入各乡协助开展镇压反革命斗争。全县的镇压反革命运动进入高潮。各区、乡结合减租退押(租)、清匪反霸工作,通过印发传单,举办墙报、黑板报、漫画展览、圩日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镇压反革命运动的重大意义和相关的法令政策,公布匪特犯罪事实;组织召开群众大会、农会小组会、控诉会、匪特罪证展览会、公审会等各种会议,揭露反革命分子的罪行,用事实教育和动员群众。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广大群众思想觉悟得到提高,纷纷行动起来,检举揭发和协助政府搜捕反革命分子,使得一批隐藏很深的反革命分子落入法网。在这阶段,上林县委经与南宁专员公署公安处研究,将第三区确定为全县大张旗鼓镇压反革命运动重点示范区。第三区党委、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结合清匪反霸、减租退押(租),大张旗鼓镇压反革命的精神,运用一切社会力量,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加、支持镇压反革命运动,取得了显著成效。短短4天内,该区20个村就向地主清算得减退租押(租)1.5万多公斤(谷),检举出匪特、匪兵、匪村甲长共91名,清查出步枪13支、手枪5支,给抗美援朝购买飞机大炮捐款650万元(仅14个村)。该区在县工作队的协助下,经过精心筹备,于1951年7月11日在白圩召开万人公审反革命分子大会,宣判处决匪首恶霸莫文蔓、覃福禧等反革命罪犯7人,判处死缓1人、有期徒刑6人,当场释放22人,震慑了反革命分子,教育了人民群众,鼓舞了士气。(https://www.daowen.com)
在上林县镇反运动初期,由于司法体制和审判程序不够健全,加上干部普遍缺乏经验,镇反工作出现了一些失误和偏差,一些地方发生了乱捕、乱斗、乱没收的现象,个别地方还发生了乱杀人事件。为了纠正镇反运动中出现的失误和偏差,上林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实行谨慎收缩的方针和集中力量处理积案的决定,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遵守中央有关捕人批准权和杀人批准权的规定,严禁乱捕、乱押、乱斗、乱没收的现象发生。同时,于1951年6月下旬成立县清理案犯委员会,县委书记兼县人民法院院长李国安任主任,县农会主任韦汉强,县人民政府秘书赵文杨,县法院秘书王兆隆,县公安局执行股长杨茹良,民主人士卢范、谭挺新等为委员,专门负责清案工作,组织力量对在押反革命罪犯进行清查处理。为了便于统一协调指挥,提高工作效率,上林县委要求县公安局与县人民法院合署办公,抽调精干力量共同开展清案工作。在清案工作过程中,各清案组全面执行中央“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和“稳、准、狠”的镇反工作方针,根据广西省委关于既不能漏掉一个罪犯,也不能错杀一个好人,首先处理重犯的指示精神,注重调查研究,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反对刑讯逼供,反对草率行事,对在押的反革命罪犯,根据其犯罪事实和情节以及表现,经过审慎的研究,分别加以处理。对于首要的、怙恶不悛的、犯有血债且民愤很大的反革命分子,坚决判以死刑;对于犯罪情节相对较轻,没有血债或民愤不大且愿意悔罪的,则判有期徒刑;对罪恶较轻又愿意悔改的一般特务分子和反动党团的下级党务人员,则判以管制;对于真正的胁从分子、自动坦白分子和有立功表现分子,可判以宽大处理。到1951年7月底,清案工作基本结束,经对在押的1822名反革命罪犯进行全面清查,决定判处死刑57名(其中死缓19名),判处有期徒刑711名,其中将判处1年徒刑以下的239名放回农村交由群众管制,其余人犯则予以宽大处理,释放回乡参加生产。
1951年12月23日,上林县委在县城召开4万人公审反革命分子大会,中共宾阳地委副书记、宾阳军分区副司令员杨烈,县委书记兼县人民法院院长李国安,县委委员、县公安局局长石维斌分别发表讲话,号召全县各族人民团结起来,继续坚决镇压反革命活动。匪首覃春柽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另有2人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其余9人分别被判处15年以下有期徒刑。4万人公审大会的举行标志着上林县镇反运动清案工作告一段落。
另外,据统计,自1950年11月至1951年底,全县共破获“明江桃园结义”等反革命活动案件11起,逮捕案犯348名,依法处决108名。同时,还侦破治安案件348起。
第三阶段是取缔反动会道门。
会道门指旧中国统治集团和帝国主义所掌握、利用的反动封建迷信组织,其首领多是地主、恶霸、特务、土匪头目和流氓头子,其道众多是受蒙骗的群众。解放前,有的会道门组织投靠反动政府,为非作歹、欺压百姓。解放后,这些反动会道门打着宗教的旗号,伪装慈善面目,散布迷信邪说,威胁利诱发展道众,欺诈群众钱财,有的甚至通匪、济匪,造谣诋毁党的政策,扰乱社会秩序,是人民政府打击的对象。1953年,中共上林县委根据中央和广西省委关于取缔反动会道门的指示,在全县开展全面取缔反动会道门工作。
1953年1月,上林县公安局抽调14名干警,在局长石维斌的带领下,深入各区乡村对反动会道门组织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到3月底调查结束。经查,发现本县有先天大道、同善社、情善堂3种反动会道门组织。先天大道分布在第一区的大丰、亭亮,第四区的三里;情善堂分布在第二区的光全、兴塘、六联,第三区的凡荣、高长、爱长、文岭,第四区的森隆,第五区的六浪;同善社分布在第一区的大丰,第三区的澄泰。共有道首93名、道众271名。
1953年4月至5月,上林县委按照广西省委的部署,采取统一行动,取缔先天大道等3种反动会道门组织,搜捕大小道首69名,登记退道道众105人。1953年5月11日至20日,上林县公安局在县城举办反动会道门自新中小道首集训班,参加集训的中小道首共26名。集训结束后,对罪恶较大,认罪态度较差的6名反动道首依法交给群众管制,其余22名经教育后回乡劳动。同年8月23日,上林县公安局侦破先天大道复辟活动案,逮捕大道首4名。8月25日至9月4日,对21名先天大道道首进行集训。集训结束后,根据各人犯罪情节轻重,对3名实行交给群众管制处理,其余释放回乡劳动,铲除了反动会道门死灰复燃的祸根。经过这次集中取缔行动,全县反动会道门组织基本肃清。
从1950年11月至1953年秋,上林县镇压反革命运动取得重大胜利,全县一批对人民、对国家犯有严重罪行的国民党特务、匪首、恶霸、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反共地下军头目及反动会道门头子被关押、管制或处决。通过镇压反革命运动,基本上肃清了上林境内的反革命残余势力,稳定了社会秩序,进一步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为土地改革的顺利进行和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