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献飞机大炮 参军参战 拥军优属

二、捐献飞机大炮 参军参战 拥军优属

在抗美援朝运动中,上林县各族各界人民群众积极响应中央人民政府军委会、政务院关于军事干部学校招生的决定和全国抗美援朝总会关于普遍开展爱国公约运动、捐献飞机运动及做好优抚工作的三大号召,踊跃捐献,参军参战,订立爱国公约,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从人力、物力和精神上支援抗美援朝战争,为保家卫国做贡献。

1952年6月1日,全国抗美援朝总会号召全国人民开展捐献飞机大炮运动;同月17日,广西省协商委员会和省抗美援朝分会联合发出全省人民捐款购买26架以上的苏联米格-15战斗机的号召,上林县各族人民立即积极响应。同月27日,抗美援朝南宁专区分会召开首次扩大会议,讨论开展捐献飞机大炮运动问题。与会的上林县、那马县、隆山县代表经协商决定三县联合捐献战斗机1架。随后,上林县各族各界各阶层各年龄段人民群众积极行动,大家克服困难,节衣缩食,慷慨解囊,踊跃捐献,争取超额完成全县捐献9亿元(旧币,1万元折新币1元)的光荣任务。到捐献运动结束时,上林县与那马县、隆山县联合捐款15亿元,相当于1架飞机的价格,其中上林县9亿元、那马县2.5亿元、隆山县3.5亿元。

在开展爱国捐献的同时,上林县委和县抗美援朝分会还指导开展签订爱国公约活动,爱国公约的内容主要有拥护共产党、拥护人民解放军(志愿军)、拥护人民政府,开展爱国增产劳动竞赛,实行节约,支援前方打美帝,优待军烈属等。签订爱国公约就是把人民群众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爱国热情与实际行动结合起来,以优异的工作成绩支援抗美援朝战争。在县、区、乡三级抗美援朝分会的推动下,全县各行各业掀起了签订爱国公约的热潮。农民群众签订爱国公约,就要积极参加减租退押、土地改革运动,努力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积极捐献。而各机关团体以及工商界等各界人士签订爱国公约,则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支援抗美援朝战争。(https://www.daowen.com)

经过轰轰烈烈的抗美援朝宣传教育活动的洗礼后,上林县各族人民的爱国热情空前高涨,在“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号召下,全县掀起参军参战的热潮,以1951年6月政务院发布招收各种军事干部学校学生的命令为契机,广大爱国青年纷纷踊跃报名参军。很多地方出现了父母送子女、妻子送丈夫、兄弟争相参军的感人场面。据统计,当年报名参军的青年达近万人。1950年至1953年,上林县入伍参军的青年共1160名,其中补给抗美援朝志愿军860名,其余补给充实县大队、区中队、南宁(宾阳)军分区和军区独立团等部队。在抗美援朝战争前线,上林籍的志愿军指战员浴血奋战,英勇杀敌,立下了卓著的战功,有的甚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长眠在异国土地上。据不完全统计,牺牲在抗美援朝战场上的上林籍志愿军指战员有62名。

在抗美援朝运动中,上林县根据全国抗美援朝总会关于优抚烈军属的指示,认真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县、区、乡相继成立了优抚烈军属委员会,制订优抚公约,积极扶助烈军属、革命残废军人、复员军人发展生产。对缺乏劳动力的烈军属,发放优抚金、生活补助费,保障其生活需求。在分配减租退押斗争胜利果实时,优先照顾烈军属;在土地改革中,把好田、好地、好屋、好家具优先分给烈军属。逢年过节,组织舞龙、舞狮队给烈军属拜年,送慰问金、慰问品,挂光荣牌匾等,在全社会营造志愿军是最可爱的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最光荣的良好氛围。

1953年7月,长达2年9个月的抗美援朝战争实现停战,轰轰烈烈的抗美援朝运动也随之胜利结束。抗美援朝运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次全国范围的、规模空前的群众爱国运动,有力地支持了中朝两国军队的抗美斗争,极大地提高了中国共产党在全国人民中的威望,提高了中国人民的民族自信心和民族自豪感,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上林县各族人民积极参加抗美援朝运动,受到了深刻的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从人力、物力和精神上大力支援抗美援朝战争,为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作出了自己的贡献。抗美援朝运动的深入开展有力地促进了上林县清匪反霸、减租退押、镇压反革命和土地改革运动的顺利进行,极大地激发了上林各族人民的革命热情和生产积极性,成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推动各项社会改革和建设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