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教训

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教训

上林人民公社化运动早在农业合作化运动高潮中已初见萌芽,1958年5月党的八大二次会议后在全县农村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际上是“大跃进”运动在农村的扩大与翻版,是一场生产关系的“大跃进”,是企图通过人民公社化,全国早日过渡到共产主义。但人民公社化运动不顾客观实际,在所有制关系上盲目求纯,脱离了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现实,违背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盲目追求“一大二公”,任意改变生产关系,浪费了大量资源;造成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农民劳动积极性受到伤害,社会生产力遭到极大破坏,这无疑是党在探索符合中国实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中的一次重大失误

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评价是科学的、客观公正的:“一九五八年,党的八大二次会议通过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及其基本点,其正确的一面是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迫切要求改变我国经济文化落后状况的普遍愿望,其缺点是忽视了客观的经济规律。在这次会议前后,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在生产建设中发挥了高度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由于对社会主义建设经验不足,对经济发展规律和中国经济基本情况认识不足,更由于毛泽东同志、中央和地方不少领导同志在胜利面前滋长了骄傲自满情绪,急于求成,夸大了主观意志和主观努力的作用,没有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和试点,就在总路线提出后轻率地发动了‘大跃进’运动和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使得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地泛滥开来。”

由此看出,人民公社化运动的经验教训在于:要认清社会主义的本质,不能混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两个不同历史阶段,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并且不能超越生产力发展水平,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比重应要适当,经济建设必须尊重客观规律,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平均主义也不是社会主义。(https://www.daowen.com)

【注释】

[1]1958年10月7日,邕宁专区改称南宁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