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五一六通知”
1965年5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要求全党“高举无产阶级文化革命的大旗,彻底揭露批判那些反社会主义的所谓‘学术权威’的资产阶级反动立场,彻底批判学术教育界、新闻界、文艺界、出版界的资产阶级反动思想,夺取在这些领域中的领导权”。同时批判“混进党里、政府里、军队里和文化领域里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这是“文化大革命”正式发动的标志。
接到“五一六通知”后,中共上林县委多次召开常委会会议,根据自治区党委和南宁地委的指示研究贯彻措施,部署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
6月初,县委常委会班子传达学习“五一六通知”,结合学习自治区党委《关于开展文化大革命的通知》精神,学习《广西日报》连续转载《人民日报》社论《横扫一切牛鬼蛇神》《触及人们灵魂的大革命》《撕掉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博爱”的遮羞布》《做无产阶级革命派,还是做资产阶级保皇派?》等文章,认真理解“文化革命”的“真正内涵”,研究成立上林县文化革命领导小组。遵照自治区党委的指示,县委常委会决定,中共上林县委、各区党委、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成立“文化大革命”领导机构。同月5日,上林县文化革命领导小组成立。县委常委、县长蓝泽光任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覃杰礼任副组长,后增补县委监委副书记李树森和县人民武装部政委夏金富为副组长。县文化革命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接待站。办公室主任由县委组织部一名副部长担任。县文化革命领导小组在县委的领导下,组织和开展上林县“文化大革命”运动。(https://www.daowen.com)
7月10日,县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五一六通知”,传达学习中共南宁地委关于贯彻“五一六通知”进行“文化大革命”的工作意见,研究部署上林县“文化大革命”运动。会议指出:“文化大革命”迅速掀起,正在一步一步走向深入,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及时跟上,牢牢掌握“文化大革命”的领导权,防止出现各种矛盾和乱子。会议对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作出八点安排。一要解放思想,“敢”字当头。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解决思想问题,切实当好“文化大革命”的促进派。二要掌握“文化大革命”的领导权。三要突出重点,讲究策略。9月之前,重点抓城镇和中等学校。学校先抓红卫兵组织,把根正苗红、思想进步的中学生组织起来,从学校开始掀起“文化大革命”运动。四要相信群众和依靠群众。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放手发动群众起来参加“文化大革命”。五要机关、企业成立赤卫队组织,在县委的领导下,宣传贯彻“十六条”,协助维护“文化大革命”期间党政机关和各厂矿的正常秩序。六要公安机关和基层民兵组织把地、富、反、坏“四类分子”严格看管起来,不许阶级敌人破坏“文化大革命”。七要加强县文化革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力量。八要牢记毛主席“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指示,抓革命促进生产。重点抓好水利基本建设,增加双季水稻种植面积,确保粮食稳产高产。
随着全县“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发展,县委对贯彻“五一六通知”进行“文化大革命”的认识和领导也在逐渐加强。8月,县委先后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认真研究分析学校“文化大革命”运动形势,以及县直机关单位对学校“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反应,并从加强对“文化大革命”的领导,贯彻“五一六通知”和“十六条”,重点围绕中共中央对“文化大革命”的部署,“文化大革命”的中心任务,“文化大革命”与“四清”工作的关系,“文化大革命”的方针政策和方法步骤,县委和主要领导干部如何对待“文化大革命”运动等问题。广泛开展学习和讨论。主要领导带头检查了县委常委思想认识不足,学习“五一六通知”和“十六条”不够深入,对“文化大革命”运动有顾虑,支持红卫兵运动不够积极等问题,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对“文化大革命”运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中共中央《关于农村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指示》下达后,12月15日至31日,县委先后召开5次常委会会议,2次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和县委全委(扩大)全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农村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指示》,研究分析贯彻“五一六通知”和“十六条”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的总体情况,推动“文化大革命”运动由城镇向农村展开。同时,县委调整县文化革命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委副书记齐玉珠任组长,副县长白天伦和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韦克全任副组长。之后又调整以县委副书记石桥任组长,增补县委组织部部长韦卓耀、县委财贸部部长刘毓彬为小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