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 榜眼府第
又名冯桂芬故居,又称志显堂。位于吴中区木渎镇下塘街32号。冯桂芬(1809—1874),字林一,又字景亭,吴县人,清道光二十年(1840)一甲二名进士,俗称“榜眼”,故其宅第被称为“榜眼府第”。冯桂芬为清代后期改良主义的先驱人物,倡导洋务运动“中体西用”(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曾师从林则徐(1785—1850),后入李鸿章(1823—1901)幕府。少时工骈文,中年后致力古文,尤重经世致用之学。曾在上海设广方言馆,培养西学人才,先后主讲金陵(南京)、上海、苏州诸书院,著有《校邠庐抗议》《说文解字段注考证》《显志堂诗文集》等。
榜眼府第始建于清代后期,因主厅名“志显堂”,人亦以堂名称之。冯桂芬殁后,其宅第失修败落。民国年间,曾作为“石家饭店”经营饭店、旅社。1949年4月后,为木渎区人民政府办公地。20世纪60年代始,先后作为木渎味精厂、沪光饮料厂及木渎中心小学校办厂等用房。宅第建筑在1966年爆发的“文化大革命”中遭到严重损毁。1988年始,木渎镇政府出资进行修缮,后划归木渎旅游公司。1998年,进行了全面整修,并对外开放。随后逐步重建后花园。因建筑具有官宦府第风格,曾作为《如懿传》等多部古装影视作品拍摄地。
榜眼府第位于木渎市河(胥江)南岸,坐南朝北面河,现整个宅园占地近6700平方米,主要有前宅和后花园两大部分。前宅部分有建筑3进:第一进门厅,3间硬山顶建筑,哺鸡脊;其南门为砖雕门楼,有题额“鸣凤在林”,署款“庚寅夏日”“琴涵董国华”。此“庚寅”,当为清道光十年(1830)。董国华(1773—1850),字荣若、琴涵,号琴南,吴县人。清嘉庆十三年(1808)进士,官至广东雷琼道,致仕归,曾任云间书院、紫阳书院讲习。第二进大厅“显志堂”,面阔3间,内4界,前后设轩,雕栋画梁。正间上悬冯桂芬自题“显志堂”匾额,柱联“涧流浚多生我禾稼,泽皋之上来观柘桑”亦为冯桂芬自撰并手书。大厅西侧院落有书房“校邠庐”,原为“荷花厅”,早已遭焚毁。现建筑为娄门郑氏“篮花厅”移建而来,因厅内步柱不落地,成倒挂垂莲短柱,柱端雕刻篮花,故称“篮花厅”。冯桂芬有政论代表作《校邠庐抗议》,以“校邠庐”为其书房名。第三进厅楼,3开间带2厢,正间堂上悬挂“芙蓉楼”匾额,堂中置一尊冯桂芬的青铜头像。原为冯桂芬家眷生活起居住楼,现为冯桂芬生平事迹陈列室。楼厅前有一砖雕门楼,题额“通德高风”,署款“嘉庆春日”“芝轩潘世恩”。潘世恩(1769—1854),字槐堂,一作槐庭,号芝轩,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状元,历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四朝为官,位至武英殿大学士、上书房总师傅、太子太傅。“芙蓉楼”西侧为书楼“怀铅提椠”(藏书楼),楼下亦为“篮花厅”,与“校邠庐”(篮花厅)一南一北相对。第二进与第三进之间,两侧均有长廊,东侧长廊内壁,嵌有石刻清乾隆间徐扬《盛世滋生图》(《姑苏繁华图》)长卷,分刻在8块长1.2米、高0.7米的灵岩山砚石上,堪称木渎民间雕刻艺术家杰作。(https://www.daowen.com)
后花园在冯桂芬故居原后园遗址上修建,以荷池为中心,环布“邀月招云”水榭及曲廊、凉亭、黄石假山、石板桥等。
1999年5月10日被列为吴县市文物保护单位。2019年3月被列为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