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 熙馀草堂

163 熙馀草堂

位于相城区黄埭镇西市,系乡绅朱福熙祖宅。占地1279.58平方米。堂名“熙馀”具有双重含义:一是取《尚书·尧典》“庶绩咸熙”;二是屋主名“福熙”,取“福乐有余”之意。

始建于清道光三十年(1850),坐北面南,南沿街,临市河。2路4进带后花园,右路纵轴一线依次有门厅、前厅、正厅、门楼、后楼。左路有书房、花厅、附房等建筑。两路之间用备弄相连。正厅面积111.30平方米,面阔3间10.6米,通进深10.5米,厅内设前轩,其承重及部分木构件雕饰莲枝、牡丹等图案。厅堂正中所挂匾上蓝底金字“熙余草堂”,为著名书法家余觉所书。厅前庭院中,左植广玉兰1株,右植枇杷树1株,有“金玉满堂”之意。民国年间,朱福熙翻建了东路,东面花厅的屋幔四周镶嵌五色玻璃窗格,厅堂高敞,具有民国中西合璧的风格。

朱福熙,字少台。民国年间,曾任黄埭公益事务所(乡公所)的乡董,黄埭商团的董事。担任过《黄埭志》的主修和《吴县志》的采访员,并创办埭川初等小学校、国民小学校,造福桑梓,颇有作为,民国《黄埭志》(卷三)有载。(https://www.daowen.com)

自1953年冬到1989年夏,熙余草堂一直是黄埭区、人民公社、乡政府的驻所。1989年被辟为黄埭文化活动场所。

1999年黄埭镇人民政府,吴县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出资,整修了熙余草堂建筑群,重点翻建了大门厅,修缮了两座门楼。经过装修的建筑,其建筑结构仍保持原貌。20世纪80年代吴县文管会编《吴县文物精华》,全文收录了朱恶紫先生的《熙馀草堂》全篇。1986年被列为吴县文物保护单位。2009年被列为苏州市文物保护单位。现为黄埭镇文化站和文体中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