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
金秀瑶族自治县地处广西中部偏东的大瑶山主体山脉上,是瑶族聚居区域,成立于1952年5月28日,为中国第一个瑶族自治县。
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全自治县人口139047人,有瑶族48883人,占总人口的35.16%,壮族60555人、汉族29517人。1995年底,有人口14.39万人;其中瑶族47738人,占总人口33.17%。2001年底,自治县有人口14.63万人,其中瑶族50903人、壮族63922人、汉族31439人。2005年末,总人口150858人,其中瑶族52499人,占34.80%,壮族66075人,占43.80%,汉族32132人,占21.30%。自治县辖金秀、桐木、头排3镇,三角、忠良、罗香、长坰、大樟、六巷、三江7乡,77个村及4个社区。
完善民族区域自治 1952年大瑶山瑶族自治区(县级)成立,大瑶山瑶族为主体的各族人民实现民族平等,得到了当家做主的权利。自治县境主要在瑶族集中居住的大瑶山主体山脉上。由于耕地面积有限、生产力水平低、自然环境恶劣、交通不便,致使自治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受到极大的约束。
1954年,根据中共广西省委和省人民政府的决定,原石龙县(现象州县、武宣县)划出中平区的大樟、互助两个乡,并入自治县新合区,新合区同时改称大樟区。1955年大瑶山瑶族自治区更名为大瑶山瑶族自治县。
1956年8月,中共大瑶山瑶族自治县委、自治县人民委员会向中共广西省委、省人民委员会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报告自治县的区划不合理状况,要求将石龙县中平区、大乐区、桐木区和平南县北胜乡、儿槐乡、马练乡、藤旺乡、新利乡划入自治县,并将过于分散的大樟区木山乡划入桂平县。与此同时,中共石龙县委、石龙县人民委员会也向上述上级党政机关报告,同意将该县桐木、大乐、中平、罗秀、运江5区约1000平方公里、15万人口划入自治县。1957年2月,中共广西省委、省人民委员会将木山乡划入桂平县,其余区划没有改变。1966年4月,大瑶山瑶族自治县更名为金秀瑶族自治县。
改革开放以后,金秀大瑶山不合理的区划严重制约自治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弊端更为凸显。1981年以来,中共金秀瑶族自治县委、自治县人民政府多次向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反映自治县区划的不合理状况,要求将象州县桐木人民公社、鹿寨县头排区划入自治县。全国政协副主席费孝通(1983年)也在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会议上多次反映金秀瑶族自治县的不合理区划严重制约金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问题。1984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将历来与金秀有密切政治、经济、文化联系及民族往来的象州县桐木公社、鹿寨县头排区划入金秀瑶族自治县,使自治县面积增加400平方公里、人口增加1倍,区划基本实现了合理化。
自治县重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干部成长较快。1990—2005年历任县委书记4人中,有3人为瑶族;4名县长都是瑶族。科局(乡镇)级正副职领导204人中,有瑶族、壮族128人;2005年底,自治县共有公务员893人,其中少数民族714人,占80%,略超过少数民族人口占自治县人口比例。学历方面,研究生学历7人,占0.78%,其中少数民族5人;本科学历326人,占36.51%,其中少数民族188人;大专学历424人,占47.48%,其中少数民族347人;中专学历84人,占9.41%,其中少数民族66人。
1990—2005年自治县历任县长为:胡德才、苏建荣、莫忍章、陈建强。
发展经济 1990年,全自治县工农业总值11941万元,人均工农业总值860元。粮食总产量5.30万吨,农民人均纯收入313.4元,有林面积196.93万亩,森林覆盖率52.62%。1995年,自治县国内生产总值3.82亿元,人均产值2661元。粮食总产量5.72万吨,农村人均有粮397公斤,农民人均纯收入1016元。2005年,地区生产总值7.25亿元;其中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2.96亿元、1.76亿元、2.53亿元,人均产值4823元。粮食总产量4.57万吨,甘蔗总产量9.48万吨,农业总产值2.44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779元、有粮354公斤,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收入14329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955元。自治县有林面积319.35万亩,其中原始森林6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87.34%。(https://www.daowen.com)
自治县生态民俗文化旅游景区被列为自治区重点建设七大精品景区之一。主要景点有圣堂山、莲花山、银杉公园、老山原始森林、五指山、天堂岭、罗汉山、圣堂山河谷漂流、二龙河漂流、金秀瑶俗村、孟村瑶族民俗村、瑶族博物馆、龙腾古民居等数十个。2005年接待国内外游客近17.83万人次,旅游收入2318万元。

金秀瑶族自治县的瑶族老百姓以摩托车代步(1997年)
社会事业 1990年后,教育事业发展迅速。到1995年,有小学79所、教学点327个,在校学生22661人;普通中学13所、职业中学1所,在校学生5257人,中小学专任教师1094名。2004年通过国家级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评估验收,被教育部评为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县;当年,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通过国家级达标验收。2005年,共有小学79所、教学点91个,中学8所、职业中学1所。共有小学生9956人、初中学生4698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98%、初中入学率90%。
自治县设有瑶族艺术团、图书馆、新华书店、电影院、电视台等国有文化设施,各乡镇均有文化站、图书室等。城乡有歌舞娱乐室、棋牌室、电子游戏室、影视室、音乐茶座等个体文化单位近200家。瑶族博物馆馆藏文物1323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2件、二级9件、三级65件;收藏有全国各地及国外瑶族服饰58类90余套400多件。
自治县有专职科技人员2775人,其中高级职称38人,中级职称1048人,初级职称1689人,有养猪、八角、水果协会等30个科技组织。有医疗机构16个,医疗卫生技术人员362人,其中高级职称3人、中级66人、初级269人;个体诊所64个,从业人员64人。农村乡村医生108人。其中2004年4月,原瑶医门诊部升格为瑶医医院,有医务人员23人,设有瑶医特色门诊及专科。2005年11月,瑶医医院完成县域1351种野生植物药的药性分类整理工作。

在金秀瑶族自治县,电视机普遍进入瑶族家庭(199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