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瑶族自治县
大化瑶族自治县位于广西中部偏西,总面积2716平方公里,其中石山面积2447平方公里,占自治县总面积的90.1%。1988年10月,大化瑶族自治县成立时,总人口38.96万人,其中从都安瑶族自治县划入26.66万人,从巴马瑶族自治县划入5.6万人,从马山县划入6.7万人。1990年有88006户、404049人。全自治县有瑶、壮、苗、毛南、仫佬、水、黎、满、回、侗10个少数民族,共37.29万人,占总人口的92.3%。1995年有97992户,410148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51人。瑶族人口89330人、壮族人口286283人,分别占总人口的21.78%、69.8%。
2000年,有102599户,411921人,其中非农业户15536户,56670人;男性212943人,女性198978人;人口自然增长率3.81‰。2005年,有107509户、409957人,有瑶、壮、汉、苗、毛南、京、仫佬、回、水、彝、侗11个民族,其中瑶族人口占全自治县总人口的21.47%。
2005年6月,撤销板兰、镇西、流水3个乡,全自治县辖大化、都阳、岩滩3个镇,共和、贡川、百马、古河、古文、江南、羌圩、乙圩、北景、板升、雅龙、文也、七百弄13个乡,3个扶贫开发区,下设3个社区,153个村。

1988年10月,大化瑶族自治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现场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设立大化瑶族自治县,是红水河水电资源梯级开发的产物,是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结果。1987年12月23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广西设立大化瑶族自治县。1988年10月18—20日,大化瑶族自治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蓝炯标(瑶族)被选举为自治县第一任县长,大化瑶族自治县成立。
自治县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工作,至2004年底,自治县干部总数6865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6460人,占干部总数的94.10%,比建县时的4195人增加2265人。在少数民族干部中,瑶族686人,占10.62%,壮族5761人,占89.18%。自治县乡(科)级领导职务人数713人,其中少数民族695人,占97.48%;县(处)级领导职务29人,其中少数民族26人,占89.66%。建县以来历届县长均由瑶族干部担任。
1990—2005年自治县历任县长为蓝炯标、李鹏、蓝华兴、覃荣武。
发展经济 大化瑶族自治县地处云贵高原余脉、都阳山脉南端段,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境内主要地表河流有10条,河流总长277.2公里。红水河是流经县内最大河流,县境内有地下河14条,总长1240公里。大化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有丰富的水能、矿产、旅游资源和动植物资源,大化、岩滩两座国家大型水电厂矗立在县境南北,境内有硅矿、铝土矿等重要矿藏,有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大化红水河七百弄风景名胜区。名优特产主要有无公害玉米、生猪、黑色山羊、银鱼、北景鱼、红水河剑鱼、贡川纱纸、共和竹席、岩滩奇石、辉绿岩板材、雅龙蕉藕粉丝、龙眼等。(https://www.daowen.com)

大化瑶族自治县石山区贫困瑶族搬迁前居住的茅草房(1995年)
1990年工农业总产值2.29亿元(1980年不变价),其中工业总产值1.17亿元,增20.8%;农业总产值1.12亿元,减10.7%。粮食播种面积51.36万亩,粮食产量6461.9万公斤,经济作物5.05万亩,有林面积16.23万亩,森林覆盖率19%。1994年,通过国家、自治区造林灭荒检查验收工作组的验收,自治县造林灭荒合格达标,其中林业用地造林绿化达标栽植率达97.01%。农民人均纯收入206元。1995年,自治县国民生产总值5.4亿元(1990年不变价,下同),农业(含农林牧副渔)总产值1.71亿元,粮食总产量6.31万吨,油料作物种植面积1.25万亩,总产量24万公斤。工业总产值6.08亿元,比1990年增长3.06倍。农民人均有粮202.2公斤,农民人均纯收入562元。大石山区的瑶族农民搬进了新建的移民新村。当年6月,岩滩水电站4台机组全部投入运行,至12月31日,大化水电站、岩滩水电站两个电站共发电312.38亿千瓦小时,创产值21.69亿元。2000年,国内生产总值完成15.14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3666元,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15亿元。2005年地区生产总值19.58亿元。粮食总产量6.72万吨,封山育林面积193万亩,有林面积79万亩,森林覆盖率32.09%,林业增加值1219万元。自治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0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680元,干部职工人均月工资1155元。

新建的大化瑶族自治县瑶族住房(1995年)
大化红水河七百弄风景名胜区1300平方公里,核心景区500平方公里,是集国内外罕见的喀斯特地貌与现代大型水电站景观、民族风情于一体的风景名胜区,具有山奇、水秀、湖旷、洞秘、峡险、洼幽、坝雄和瑶壮民族风情独特、文物古迹历史悠久等特点。2005年,接待游客5.8万人次。
社会事业 1990年自治县新设的9个乡镇均未创办初中,学生需跨乡就读。至1995年,自治县共有教学点963个,完全小学156所,初中21所,完全中学2所,高级中学1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和特殊学校各1所;有小学生54572人,中学生10780人;小学公办教师1995人,小学代课教师1591人,中学教师841人。1991—1995年,共为国家输送大学本科生、专科生774名,中专生1572名。全自治县15至45周岁人口文盲、半文盲率由1990年的8.06%下降到1995年的0.73%。县级卫生医疗机构3所,乡镇卫生院18所,共有医务人员422人,其中副主任医师9人,主治医师123人,医师、护师168人,医士、护士107人。有病床400多张。有村卫生室158个,乡村医生158人。
2005年,自治县有中小学校207所,其中小学182所,初级中学21所,高级中学1所,高完中2所,民族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公办幼儿园1所。全自治县在校中小学生62715人,其中小学生40389人,初中生15240人,高中生7086人。适龄儿童入学率99.20%,辍学率1.13%,初中辍学率为2.93%;小学毕业生升学率98.44%,初中毕业生升学率65.92%。全自治县有残疾儿童、少年134人,其中已入学117人,入学率87.31%。自治县拥有各类科技人员6180人,其中高级职称120人,中级职称2460人,初级职称3600人。农业、卫生、教育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为670人、892人、4618人。有县、乡文化艺术单位38个。16个乡镇均设立文化广播站,各村均设有文化室、图书室、广播室,配有电脑、电视、音响等各种设备,各村图书室藏书5000册左右。2005年自治县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68%。群众文化活跃,每年农历三月三歌节,岩滩、羌圩、乙圩、北景、都阳等地壮族群众自发组织规模盛大的山歌会。自治县民族歌舞团创作表演的小彩调《卖猪路上》参加“'99中国曹禺戏剧文学奖、小品小戏大赛”获三等奖,并被载入“中国百优小戏小品集”。竹琴演奏《瑶山春》参加河池地区首届铜鼓山歌艺术节、广西首届社区文化艺术节大赛均获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