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1993年2月6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南宁召开了第三次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国家民委副主任江家福代表国家民委前来祝贺。大会总结了1989年以来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经验,表彰了对广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207个先进集体、338名先进个人和79名特邀代表(其中老干部代表70人、港台同胞代表9人)。在此基础上,自治区民委与共青团自治区委员会于5月联合举办了全自治区各族青年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先进人物表彰活动。在青少年中大力宣传民族政策,表彰了广西青年中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37个、先进人物105人、优秀组织1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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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12月10日召开的自治区第二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主席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