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
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是党和政府为发展繁荣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事业、推动民族团结而开展的国家法定大型公益性文化活动,由国家民委、文化部、广电总局和北京市政府主办,从1980年9月开始举办第一届,至2006年已成功举办3届,广西派代表团参加了3届会演。
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于2001年9月15—25日在北京举行。国家民委、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本届组委会名誉主任由国务委员司马义·艾买提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许家璐,全国政协副主席王兆国、阿沛·阿旺晋美、赵南起、白立忱任组委会顾问。组委会主任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民委主任李德洙,文化部部长孙家正,中宣部副部长、广电总局局长徐光春,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淇担任。
党和国家领导人江泽民、李鹏、李瑞环、胡锦涛、尉健行、李岚清在人民大会堂亲切接见了参加会演的56个民族的2700余名文艺工作者,与他们合影留念,出席开幕式并观看演出。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委、文化厅、广电局合作组织排演的大型民族歌舞——《漓江诗情》,参加本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获得创作、演出和舞美3项金奖。节目包含“漓江春华”“漓江秋实”“漓江欢歌”三个章节,通过歌舞的形式,将各项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人文风情搬上了舞台,用艺术的语言、精美的场景,反映改革开放以来广西的发展和民族平等、团结、进步的精神风貌,体现广西各族人民在新时代的理想和追求。(https://www.daowen.com)
广西代表团获单项节目奖:一等奖为《歌圩》《三月三,九月九》;二等奖为《侗家狂欢夜》《壮族三声部民歌》《江月》;三等奖为《姑娘不穿鞋》《瑶山绣》《烟雨漓江》《漓江三月》。同时,壮族青年演员李卫红、王韦获得优秀演员奖,樊青青、蒋剑锋、姜颖获得新人奖。
2004年10月18—22日,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曲艺展演在南宁举行,来自广西、内蒙古、新疆、西藏、宁夏、青海、云南、湖南、湖北、四川、天津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队共280多名蒙古族、回族、藏族、维吾尔族、苗族、彝族、壮族、朝鲜族、满族、侗族、瑶族、白族、土家族、傣族、京族等少数民族演员参加,共有49个民族曲艺优秀节目上演。此次展演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委和广西文联承办。

2004年10月,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曲艺展演在南宁举行,图为展演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