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 年
苗年,苗语称“能酿”,是苗族人民隆重程度仅次于春节的传统节日。因地域和节候差异,各地过苗年的时间不尽相同。融水、三江、龙胜一带的苗年一般在农历十一月的亥日,也有在十月至十二月的卯日或丑日。南丹县中堡苗族则在六月三十日,节期三日、十日、十五日不等。在融水苗族自治县杆洞乡一带,每年农历十一月三十日为除夕,十二月初一过苗年;大年、拱洞、红水、白云和大浪一带,每年农历十一月第一个或第二个卯日过苗年;安陲、香粉、四荣、安太、滚贝等乡,逢闰年则在农历十一月初一过苗年,平常年份与汉族春节重合。
苗年前夕,各家净扫庭院、房舍,缝制新衣,添置新的生活日用品。各户普遍杀鸡、买肉、酿酒、做糯米糍粑。富有人家,还杀猪宰牛。另有陈年精制的酸鱼、酸鸭酢等风味食品。苗年除夕,家人团聚,晚上守岁。鸡啼时鸣鞭炮、鸣枪报年。清晨,男人和小孩拿竹鞭到寨前屋后赶鸡鸭猪牛羊进栏舍,妇女争先到溪边和水井“挑新水”,意在预祝来年畜禽兴旺,五谷丰收,人民安泰。与此同时,各家在火塘边祭祖。祭品有糯饭一碗,酸鱼两条,酸鸭若干,酸猪肉一块。有的还在门外置箩筐一对,内装些破旧家什和衣物,据说此举是纪念苗族祖先频繁迁徙的痛苦生活。祭祖时,由家中老者致祭词,由近及远逐一念过祖先名字。每念到一位祖先,便往门外撒几粒米。念毕,烧纸钱,斟酒致祭。祭祖后,再举行“敬牛”和“敬田”仪式。“敬牛”时,将酒抹在耕牛鼻子上,作为对其一年辛苦耕田的犒劳。“敬田”,由各户长者拿一撮牛粪、一块刀头肉、一些酒饭和若干香纸到田间地头祭拜,说“敬田得谷,敬土收棉”等吉利话。
苗年的一项重要活动是“吃同年”。“吃同年”是苗年期间人与人或寨与寨之间的交往习俗。在苗族地区,人与人、寨与寨往往互结“同年”,成为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挚友关系。每到苗年,便互为客主,轮流在对方家或村寨“吃同年”。凡村寨之间互“吃同年”者,客寨男女老幼都到主寨住上两三天,主寨将来客分到各家各户,各户杀猪宰羊,甚至杀牛,热情款待客人。此习俗能增进村寨之间的友谊和团结,但耗费巨大。解放以后各寨互“吃同年”已逐步改革,但个人间互“吃同年”仍然流传。
节间,苗族群众要进行盛大的芦笙串寨和赛芦笙活动。芦笙串寨多以村寨为单位组成芦笙队。芦笙队扛着芦笙走村串寨,一路吹奏、一路舞蹈,一去就是七八天或十来天。各村均对来串寨的芦笙队给予热情接待。赛芦笙时,各寨吹芦笙好手云集,老幼群众亦前去观赏助兴。比赛优胜者被誉为“芦笙王”,并得到奖赏。(https://www.daowen.com)
青年男女在苗年节间进行“游方”(亦称“坐妹”“坐寨”“踩月亮”)的社交恋爱活动,通过对歌、谈心,增进感情,若有意结成伴侣,便互送信物,以示定情。不少苗家的男婚女嫁也在苗年节间举行结婚典礼,双喜临门,更增添节日的喜悦气氛。
苗年期间,苗族人民还要举行斗牛、斗马、斗鸟、射击、爬高杆等传统体育比赛活动,其中以斗牛、斗马最具特色,常吸引成千上万名群众前往观看,得胜者被封为“牛王”“马王”而披红挂彩,其主人也风光荣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苗年期间的文娱体育活动均得到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扶持,使其更富于时代气息。苗年因不固定日期,前后所占时间长,并且离春节尚早,为不影响生产,统一娱乐活动,有不少过苗年的村屯都倾向统一于春节过。融水、三江等地的苗族,有的既过苗年也过春节,苗年称为“大年”,春节称为“小年”,过“小年”比“大年”简单,杀只鸡或鸭,买点肉就行了。有的地方只过春节,不过苗年。如隆林等地的苗族不过苗年,而是与汉族一样过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