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第三章 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广西的壮、汉、瑶、苗、侗、仫佬、毛南、回、京、彝、水、仡佬12个聚居民族中,除了回族使用汉语以外,其他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有的民族还使用几种语言。全自治区总共有10种少数民族语言,涉及汉藏语系的所有语族和若干重要语种。有的语言包括几种方言,有些方言还有几种亚方言(土语)。

20世纪50年代后,国家为广西部分少数民族创制了文字,设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壮文的使用和推行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得到恢复和发展,1990—2005年继续开展壮文进学校的实验工作,壮文教材的编写逐步形成体系。从2004年开始,所有的壮文教材及辅导书均通过出版社正式出版。壮文教材主要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广西民族出版社编辑出版。全自治区共有23个县(市、区)69所完全小学、63个教学点和24所民族中学(壮文学校)开展壮汉双教学实验,小学分别分布在46个乡镇,小学生数约3万人;初中学生2万多人,教师1300多人。(https://www.daowen.com)

1990—2005年,瑶文、苗文实验断续进行,侗文实验主要是通过举办侗族歌师歌手侗文培训班进行,共举办了2期,培养了数十名侗族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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