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民族事务机构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县级民族事务机构

1990年底,全自治区已经有72个县(自治县、市)建立了民族事务机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民族事务机构定为局,一般为科级单位。有的县民族事务机构在统战部挂牌,用统战部的编制。1995年,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和变更,全自治区设置有9个县级市、59个县、12个自治县共80个县(自治县、市),有71个县(自治县、市)设立了民族事务机构,其余9个县在本级党委统战部设民族科或民族宗教科。2005年,全自治区109个县(自治县、市、区)中,设立民族事务机构的有100个,县级民族事务机构编制人员数额不等。

表7-1-2 2005年县(自治县、市、区)民族事务机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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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示(https://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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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柳州市辖区城中区、鱼峰区、柳南区、柳北区,梧州市辖区万秀区、蝶山区、长洲区,北海市辖区海城区、银海区均无民族事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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