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逢10周年庆祝活动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第二节 自治县逢10周年庆祝活动

1990年1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第七次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为各自治县成立40周年办实事问题。要求各自治县逢10周年县庆活动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节俭安排民族自治地方庆祝活动的通知》。县庆主要抓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总结自治县行使自治权利,发展经济社会事业,促进民族团结所取得的成绩及经验。各自治县在县庆期间,编写《自治县四十周年》《自治县概况》,拍摄电视专题片等。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在各族干部群众中宣传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提高各民族群众民族法制观念。解决各民族间存在问题,改善各民族间的关系。帮助各自治县办一些实事,发展自治县经济文化事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自治县逢10周年县庆期间由自治区财政给予拨款100万元,为当地群众办实事,主要用于发展民族经济和人民切实得到实惠的项目。在各自治县逢10周年县庆期间,自治区都派出副省级领导为团长的自治区代表团,到县参加庆祝活动,与各族人民欢度节日。代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协、广西军区向自治县各族人民表示祝贺和慰问。

1996年起,自治县逢10周年县庆期间自治区财政给各自治县的项目拨款从100万元增加到150万元,帮助自治县办实事。自治区人民政府还要求自治区直属各部门在人、财、物等各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帮助各自治县改善基础设施,建设一批生产性项目。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直属单位、各地市有关部门的帮助下,各自治县在逢10周年县庆期间,都建设了一批支柱生产项目和城建、交通、水电、通信、学校、文化等基础设施。还加大扶贫力度,增加扶贫投入,帮助贫困地区群众摆脱贫困。

2002年7月、1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分别就自治区民委、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西林、凌云两县享受自治县待遇10周年庆事宜请示批复,指出西林、凌云两县不是自治县,不宜开展县庆活动,也不一定要开纪念大会。同意西林、凌云两县在适当的时候召开一个小型座谈会,邀请自治区有关部门领导和百色地委、行署领导参加。主要是总结两县享受自治县待遇10年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和经验,研究今后的发展路子。同意西林、凌云两县适当开展一些群众文化活动,宣传两县享受自治县待遇后所取得的成就,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关怀,自治区人民政府从民族机动经费中给西林、凌云两县各安排100万元;自治区民委协助两县做好相关工作,自治区直属有关部门和单位原表示给予西林,凌云两县享受自治县待遇10周年的扶持项目和资金,要抓紧安排落实。

200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成立逢十周年庆祝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颁发,进一步规范自治县逢10周年县庆工作,规定县庆的筹备工作由举行县庆的自治县具体组织,自治区民委负责指导。自治区对县庆建设项目给予一定的支持。县庆建设项目在自治区民委的指导下由自治县提出,经自治县所在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审核后向自治区人民政府申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听取自治县汇报后研究确定。所报项目重在为群众办实事。县庆活动的总体方案由自治县提出,经自治县所在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审核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实施。自治区代表团的组团方案,由自治区民委提出,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后报自治区党委审批。(https://www.daowen.com)

《通知》规定,县庆前召开自治县工作汇报会。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召开。时间为正式举行县庆活动前的一年半左右,具体由自治区民委根据自治县的准备情况报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汇报会的内容:一是总结自治县前10年各方面的工作,特别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工作和成就;二是研究自治县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自治县后10年发展所需要扶持的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三是确定并落实县庆建设项目所需要的资金。会议参加人员有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自治区各有关部门领导、自治县所在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分管领导、自治县领导。会后,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形成会议纪要,并督促各有关方面贯彻执行。

《通知》还规定,在自治县成立纪念日召开一个纪念性的庆祝大会和一个自治县发展座谈会。参加庆祝大会人员:自治县各族各界群众代表,自治县邀请的嘉宾,自治县所在市(地)代表团、自治区代表团、全国人大民委和国家民委祝贺团。自治县县庆活动接待人数要适量,严格控制规模。大会程序和主持词由自治区代表团审定。自治县发展座谈会原则上安排在庆祝大会之后。参加会议人员为自治县四家班子主要领导,自治县所在市(地)代表团正副团长,自治区代表团全体成员,全国人大民委和国家民委祝贺团全体成员。会议主要议题:回顾自治县前10年的工作以及取得的成绩,展望后10年的发展前景,探索加快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和办法。

至2005年,广西先后有巴马瑶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金秀瑶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隆林各族自治县、富川瑶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恭城瑶族自治县等12个自治县举办了1~2次逢10周年县庆活动,西林、凌云、资源等享受自治县待遇的县举办享受自治县待遇逢10周年小型庆祝会。自治区民委具体协调有关部门一起来做好这项工作,庆祝活动组织有序,自治县庆项目资金也增加到每个县2000万元左右。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