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民族乡逢10周年庆祝活动
民族乡是保障散居少数民族享有平等发展权利的一种政治形式,是民族区域自治的补充形式,对解决民族问题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各市、县都非常重视民族乡的各项工作以及民族乡成立周年庆祝活动。以庆祝活动为抓手,办成为民办实事、解决民族乡基础设施、文化社会各项事业困难的活动。2003年7月1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发《关于规范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逢10周年庆祝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民族乡举行逢10周年庆祝活动的各项要求。在举行庆祝活动的当年自治区会给每一个自治县或者民族乡拨出一笔专项资金,并积极帮助争取上级政府和部门的支持,多方筹集建设资金,用于改善民族乡的道路、饮水、供电、水利、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改善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发展后劲。(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