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认)定通过蚕品种统计

第四节 国家审(认)定通过蚕品种统计

表3.174 国家审定通过春用和中秋用蚕品种主要性状成绩

(续 表)

注:1.对照1:指华合×东肥和菁松×皓月平均;对照2:指菁松×皓月和苏·秋3×苏4平均。
2.华峰×雪松,经多家单位联合鉴定后,1994年审定通过;陕蚕2号、陕蚕3号、75新×7532、苏5×苏6,1994年通过国家认定;两广2号,1996年认定通过,数据未列入本表。

表3.175 国家审定通过夏秋用蚕品种主要性状成绩

(续 表)

注:1.对照3:指东34×苏12和苏3·秋3×苏4平均。
2.2010年开始秋季鉴定分为A组(长江、黄河流域)、B组(珠江流域、南方蚕区),对照种分别为秋丰×白玉、9·芙×7·湘;春秋兼用品种,中秋期以871×872为对照。
3.华康2号为A、B组成绩的平均值,两个对照平均指A、B组对照秋丰×白玉和9·芙×7·湘的平均值。

表3.176 国家认定通过的桑蚕品种

说明:1993年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开展农作物品种认定,至2002年先后有5对蚕品种通过国家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