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桑品种鉴定工作总结

三、第二批桑品种鉴定工作总结

根据农牧渔业部(82)农(农)字第94号文,按照《全国桑品种审定条例》《桑品种国家鉴定工作细则》和全国桑·蚕品种审定委员会于1989年杭州会议的决定,确定1990年开始进行全国第二批桑品种区域性鉴定工作。全国桑蚕品种审定委员会桑品种鉴定组于1995年12月形成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