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的基本分类
2025年09月26日
一、摄影的基本分类
摄影艺术广义上包括一切与摄影有关的艺术活动,狭义上特指可以作为一个艺术品种存在的摄影,是指运用光学成像等科学原理,使真实景物在平面里得到影像记录或反映的过程。依据第一拍摄目的的不同,摄影可分为记录摄影、艺术摄影和商业摄影。
从广义上进行分类,可分为两大门类:第一大类是记录摄影,主要分为文献摄影、科学摄影、生活摄影、纪实(新闻)摄影、人文纪实摄影(街头摄影、历史记录摄影、民俗摄影、揭露摄影)、非纪实性的人文摄影(风光静物摄影、商业摄影)六种;第二大类是艺术摄影,主要分为艺术人文摄影(婚纱、肖像、商业)、景观静物摄影(风光、花鸟、静物)、探索性摄影(创意摄影、电脑合成)三种。
从狭义上进行分类,可根据拍摄内容、拍摄环境、职业(产业)性质、光照条件、表现手法、人文题材等方面进行具体划分。
根据拍摄内容划分,可分为人物摄影、风光摄影、新闻摄影、生物摄影等。
根据拍摄环境划分,可分为舞台摄影、航空摄影、水下摄影、气象摄影、夜景摄影等。
根据职业(产业)性质划分,可分为工业摄影、农业摄影、商业摄影、科技摄影、教育摄影、军事摄影、体育摄影等。
根据光照条件划分,可分为自然光摄影和灯光摄影。
根据表现手法划分,可分为纪实摄影和创意摄影。
根据人文题材划分,可分为民俗摄影、自然地理摄影等。
根据摄影风格划分,可分为绘画主义摄影、印象派摄影、写实摄影、自然主义摄影、纯粹派摄影、新即物主义摄影、超现实主义摄影、抽象摄影、堪的派摄影、达达派摄影、主观主义摄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