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扫黑除恶

第四节 扫黑除恶

扫出一片朗朗乾坤

这是一场保障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伟大斗争;这是一项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安定有序的关键之举。

2018年1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历史交汇期的宏大视野,部署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年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相结合,将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既有力打击威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高位推动、全面部署,形成扫除黑恶势力的强大合力。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拉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序幕,擘画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路线图”。从《通知》中可以发现,已经开展10多年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变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打”到“扫”一字之变,其深度、广度和力度前所未有。随后,按照《通知》的明确要求,中央成立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整合政法、组织、纪检监察等24个部门参与其中,对各部门都明确了具体的扫黑除恶职责。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也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全面部署下,各地各部门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有效统筹各方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治理手段,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形成涤荡黑恶势力的强大合力。

高压严打、依法严惩,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的压倒性态势。

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是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的最好注解。这得益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压严打、依法严惩,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的压倒性态势:截至2018年11月,全国共打掉涉黑组织1082个。2018年1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将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欺行霸市等11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作为打击重点。针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以及涉黑涉恶案件证据标准、恶势力违法犯罪认定、涉案财产处置等存在争议的问题,政法部门出台对“保护伞”、恶势力和“软暴力”违法犯罪的认定,依法打击“套路贷”、黑恶势力非法放贷、网络涉黑涉恶犯罪等7个方面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为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提供更加明确细化的法律依据。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法治框架内有序进行,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深挖彻查、反腐“拍蝇”,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https://www.daowen.com)

实践证明,黑恶势力之所以能够横行乡里、鱼肉百姓多年,与“保护伞”的纵容包庇密不可分。而“保护伞”之所以存在,根子在于有的地方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惩治不力、疏于监管、失职渎职,党组织软弱涣散、履责不力,没有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和扫黑除恶主体责任。

2018年2月,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把专项斗争纳入巡视巡察工作的重点内容,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相继制定了相关方案、意见,推广“一案三查”、领导联点包案等制度,加强执纪问责,推动地方党委落实深挖彻查“保护伞”主体责任。截至11月底,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1829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288人、移送司法机关1649人。通过深挖彻查“保护伞”,进一步清除了党员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净化了党风政风,崇法尚德、扶正祛邪的正气更加充盈。

筑牢堤坝、夯实基础,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

“源清则流清,源浊则流浊。”如果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基层治理缺乏足够的政治指引、组织保障和社会支持,黑恶势力就有滋生蔓延的空间。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正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

——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县乡两级党委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逐一摸清情况、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制定整顿方案,采取调整撤换、选派等办法选优配强村党支部书记

——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落实县级联审机制。严格人选标准、严格资格审查,在全国建立组织、民政、纪检监察、公检法等相关单位参与的村干部候选人联审机制。

——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发动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敢于发声亮剑,旗帜鲜明地与涉黑涉恶、黄赌毒等不法行为作斗争。

上海市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在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上持续发力。“套路贷”危害社会稳定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要下定决心,以更大力度、更大作为把打击“套路贷”专项行动抓紧抓好。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打击要更严厉、防范要更有效、协同要更有力,全面加力、多方使力,全力打赢这场攻坚战。

要加大线索核查、案件办理、深挖彻查、“打财断血”力度,不放过任何一条有价值的线索,持续依法严惩“套路贷”犯罪,坚决铲除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坚决打掉犯罪组织的经济基础。要加强源头治理和制度供给,行业主管部门要跨前作为,切实做到监管无死角、无遗漏、全覆盖。基层要加强一线排查,及早发现问题苗头,及时提供情况线索。宣传教育要再强化,以案说法,切实提高广大市民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要各尽其责、协同发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有力开展。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