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析】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赏析】

本诗约于治平四年(1067年)在颍州所作。当时欧阳修已年过六十。那年的正月,宋神宗即位,御史彭思永、蒋之奇捏造罪名弹劾欧阳修。虽然后来经过澄清辨明无罪,但欧阳修对官宦之争、相互挤压排斥的现象厌恶至极,又无可奈何,于是决定离开这个是非之地。欧阳修几经思忖,最终去意已决,终以观文殿学士、刑部尚书出知亳州。赴任途中,他经过曾经执政的颍州,看到这里的山山水水,不禁睹物伤情,感慨之余写下此诗。

因为他喜欢颍州的山水风物,所以对颍州一直怀有深厚的感情,对那里的美好景物更是赞赏有加。当时正是果实成熟时节,黄鹂鸟在桑林中鸣唱,仿佛是在宣告丰收的喜悦;樱桃红紫,泛着诱人的光泽;麦黄之际,风吹麦浪,看到丰收的果实令人心情舒爽;朱轮滚滚而过,回想往事无限感伤;但此次故地重来,再见这里的风土人情,心里还是禁不住涌起一股热浪,如同回到了故乡一样。(https://www.daowen.com)

诗的开头两句写初夏景色,抓住了最有特征的风物,以生动的笔触描画出一幅具有乡村情趣的美丽画卷,赞扬这乡春之美,更加表达了作者对于乡村田园生活的美好向往。

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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