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的概念
从哲学角度来说,与某一中心事物有关的周围事物,就是这个中心事物的环境。而从社会学角度来说,环境被认为是以人为主体的外部世界,是人类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场所,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
《中国大百科全书》指出,环境科学研究的环境,是以人类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的综合体。环境包括已经为人类所认识的,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理世界的所有事物。它既包括未经人类改造过的众多自然要素,如阳光、空气、陆地、天然水体、天然森林和草原、野生生物等,也包括经过人类改造过和创造出的事物,如水库、农田、园林、村落、城市、工厂、港口、公路、铁路等;既包括这些物理要素,也包括由这些要素构成的系统及其所呈现的状态和相互关系。(https://www.daowen.com)
不同的国家,由于政治、经济、文化背景的不同,对环境的定义也有所不同。
2015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环境的定义如下:“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