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处理站的平面布置
在废水处理厂区内有各处理单元构筑物,连通各处理构筑物之间的管、渠及其他管线,辅助性建筑物,道路以及绿地等,在对它们进行平面规划布置时,应考虑的原则如下。
(1)处理单元应尽量紧凑,以便减少处理厂占地面积和连接管线的长度。联系各处理构筑物的管道、沟道、道路,力求简单、方便操作,使水力条件最为有利,而不是迂回曲折。如气浮处理时,溶气罐与气浮池的距离必须最短,否则气泡在管道中释放造成大气泡,影响气浮效果。
(2)在各处理构筑物之间,应尽量保持一定的间距,以保证铺设连接管、渠的要求,一般的间距可取5~10m,某些有特殊要求的构筑物,其间距应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3)对于辅助建筑物,应根据安全方便等原则布置。如泵房、鼓风机房应尽量靠近处理构筑物;变电所应尽量靠近用电大户,以节省动力与管道;办公室、分析化验室等均应与处理构筑物保持一定的距离,并处于它们的上风向,以保证良好的工作条件。
(4)在设计处理厂平面图时,应考虑设置厂区内各池泄空时的泄空管,此管可与场内污水合一,将排出的污水和厂内污水一同回流至泵前水池回流处理。(https://www.daowen.com)
(5)还需留有增加生产能力时的扩建面积,以及由于水质恶化或处理要求提高,增加深度处理的可能性。
(6)管道的布置还要满足每个单元的处理在事故发生时有单独短路排放的可能性。
对于废水处理站的辅助建筑物,如泵房、鼓风机房、办公室、化验室、污泥脱水机房、变配电室、机修车间、仓库、厕所、沐浴室、食堂等设施,可根据需要设置,但应集中,以便于管理。若废水处理站规模较大,或远离厂区,则需配置应有的生活设施,而当废水处理站在厂区或距离较近时,应尽量减少辅助建筑物。若厂内已具备气源,可不另建风机房。又如机修车间及仓库,更应利用本厂原有条件,而不要单独设置,与城市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应有所区别,以免增加建设用地及投资和管理人员。
若必须增加辅助建筑,应在便于管理、安全操作的前提下设置。如配电室的设置,应放在用电负荷集中或最大设备的附近;化验室外应尽量避开有腐蚀性气体、高温、有振动产生的装置,以保证化验室仪器、药品的安全与试验的准确性。在废水处理站应考虑运转人员值班、休息、更衣的场所。而对于中小型废水处理站,一般是将化验值班室、更衣室集中在一起,以方便工作。
最后,在考虑废水处理站平面布置时,还要注意废水经处理后的排放口问题。若排入城市下水管道,只要经有关部门允许,规定某一管道的排水井衔接,按其规定的方位、标高设计即可。而当单独排入水体时,则需与有关部签订协议后才能进行设计,因有时该水体的上下游对排水均有特殊要求,因此,在最终排放点的位置及高程没有确定之前,废水处理站的平面布置是不能确定的,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必须在设计平面布置时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