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搜身的要求

二、搜身的要求

1.必须在对方被警方控制,失去反抗能力的前提下进行。

2.必须在保持高度警惕的前提下进行。

3.必须是在警力优势、分工明确、站位合理、加强警戒的情形下进行。

4.搜身的口令必须准确、清楚,不能模棱两可、含糊不清,使对方不知所措,不能配合。

5.搜身要首先搜查犯罪嫌疑人的主要部位,如腰部。再以腰部为界,按先上后下、先左后右搜查头部、手臂、手腕、胸部、背部、裆部、双腿内外侧、脚腕、脚底等部位,不能有所遗漏。对腰部、袖口的衣服重叠处,衣服口袋、腰带内侧也要彻底清查。(https://www.daowen.com)

6.搜身一般要求用手挤压、触摸、翻动,不可轻拍轻摸。

7.搜查口袋、袖口等部位时,应注意针头之类物品,以防扎伤,以及传染疾病给自己。

8.对女性犯罪嫌疑人搜身应由女警执行。

9.搜身必须认真彻底,不留任何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