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背景

公元805年(永贞元年),唐顺宗即位,任用王叔文革新朝政,刘禹锡亦参与了这场“永贞革新”。但,革新遭到宦官、藩镇等多方势力的反对,以失败而告终。

唐顺宗被迫退位,王叔文被赐死,刘禹锡被贬。刘被贬朗州(今湖南常德)司马时,时年三十四岁。

诗作即写于此时。

后来,刘又被贬和州(今属安徽)通判。按规定,通判可居住县衙内三间厢房,可,时任和州知县或因势利,或因上面大人物的“关照”指示,所居之室,由三间到一间半,再到最后的仅能容一床、一桌、一椅的半间斗室。(https://www.daowen.com)

可,一直“豪气”的刘禹锡拒绝低头。

于此时,刘禹锡即写就了那篇享誉千古的《陋室铭》,其中一句曰:“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惟吾德馨。”然后,刻于石上,立于门口,以示不屈服。

除“骨头硬”外,刘求异心理亦很强,凡事不肯人云亦云,如上诗作即是此种心态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