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1 施工准备

16.3.1 施工准备

1.原材料准备

砂、石应有复试报告,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钢筋应进行外观及资料(质量证明书)检查,并经送样复试合格。

2.技术准备(https://www.daowen.com)

(1)图纸会检: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简称《导则》)的要求做好图纸会检工作

(2)技术交底:应按照《导则》规定,必须分级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内容要充实,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全体参加施工的人员都应参加交底并签名,形成书面交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