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意义与证实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A.意义与证实

有一种理论认为一个命题的意义在于它的证实的方法。由此得出:(a)那些不能证实或否证的命题是没有意义的,(b)两个由相同现象证实的命题具有相同的意义。

我反对这两种说法,我认为那些主张这两种说法的人并没有充分了解它们在逻辑上蕴涵的后果。

第一,几乎所有主张上面这种看法的人都把证实当作一种社会性事件。这就是说,他们是从较后一个阶段来研究这个问题,而没有注意它的早期阶段。别人观察的结果并不是我的与件。那种认为除了我所知觉和记得的事物之外什么也不存在的假设,照我来看,就其可证实的后果而言,是和那种认为存在着也能知觉和记忆的人的假设完全相同的。如果我们要相信这些其它的人的存在,正象我们要承认证据就必须这样做的那样,我们就必须反对把意义和证实等同起来。

“证实”的定义常常下得太宽。证实的唯一严格意义有如下面所说:一个肯定有限数目的将来事件的命题,当所有这些事件已经发生并在某一时刻为某一个人所知觉和记起时,就得到“证实”。但是这却不是人们通常使用这个词时所指的那种意义。人们习惯于说,当一个一般性命题的所有那些可以试验的后果已经发现为真时,命题就得到“证实”。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总是假定那些没有得到试验的后果大概也是真的。但是这一点却不是我现在所要谈的问题。我要谈的是那种认为两个具有相同证实了的后果的命题有着相同意义的理论。我说的是“证实了的”,而不是“可证实的”;因为直到最后一个人毁灭,我们无法知道那些“可证实的”后果是否相同。比方说举“凡人皆有死”这个例来看。1991年2月9日可能有个不死的人降生。“凡人皆有死”的目前可证实的后果与“所有在t时间以前降生的人都有死,但是在那以后降生的人却不都是这样”的可证实的后果是相同的,这里t表示距现在不超过一世纪的以前任何时间。

如果我们坚持要用“可证实的”这个词而不用“证实了的”那个词,那么我们就不能知道一个命题是可证实的,因为这将包括关于无限长的将来的知识。事实上,一个命题是可证实的这一点本身就是不可证实的。这是因为说一个一般性命题的所有将来后果为真本身就是一个不能列举实例的一个一般性命题,而除了与一个由全部都是被观察到的细目所组成的总表相适应的一个一般性命题之外,任何一个一般性命题都不可全靠经验界的证据建立起来。例如,我可以说:“某某村庄的居民有A先生和A太太,B先生和B太太等等,以及他们的家庭,这些人我都亲自认识;他们还都是威尔斯人”[3]。但在我不能一一列举一类的分子时,我就不能完全靠经验界的理由,为关于它的分子有所述说的概括性命题找到合理的根据,那些以分析的方式从定义得出的概括性命题除外。(https://www.daowen.com)

可是对于那些强调证实的人还有一个有利的论点我们不曾谈到。他们认为两类情况之间有着区别。就第一类来讲,我们有两个至今为止无法区别其后果的命题,但是其将来后果却可能有所不同;例如,“凡人皆有死”和“凡在纪元2000年以前降生的人都有死”。就另外一类来讲,我们有两个其可观察后果永远不能不相一致的命题;这在形而上学的假设上尤其是这样。那种认为星空永远存在的假设和那种认为星空只有在看见它们时才存在的假设,就我所能试验的全部后果来说,是完全相同的。特别是在这类情况下,意义与证实是一样的,因此我们说这两个假设具有相同的意义。我特别要否认的正是这一点。

也许最明显的实例就是别人的心理。那种认为有着和我在思想感情上差不多的其它的人存在的假设,和那种认为别人不过是我的梦想的一部分的假设,有着不同的意义,然而这两个假设的可证实后果却是相同的。我们对于那些我们相信真实存在的人都感觉到爱与恨,同情与冷淡,钦佩与轻视。这种信念在情感上产生的后果与唯我主义的后果非常不同,尽管在可证实的后果上并不是这样。我认为两种情绪上后果不同的信念具有实质上不同的意义。

但是这是一个具有实际意义的论证。我要进一步说,作为一个纯理论的问题来看,在一个命题的后果中找寻它的意指,而这些后果必然是其它命题,你就不能不陷进无止境的倒退。我们解释什么是一个信念的意指,或者什么条件使它为真或伪,就不能不引进“事实”这个概念,而一旦引进这个概念,证实所起的作用看来就成了次要的和推衍出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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