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附 则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2005年4月28日建设部印发的《建设部信访工作管理办法》 (建办〔2005〕59 号)同时废止。(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