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留置权】

第三百一十五条【货物留置权】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https://www.daowen.com)

条文注释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交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以保障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