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8日国税发〔2006〕187号公布 根据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修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