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
(二)凝析油视同原油,征收资源税。
(三)开采海洋石油、天然气资源的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海、领海、大陆架及其他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管辖权的海域内依法从事开采海洋石油、天然气资源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