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以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17 1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以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