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例书写基本规范(节选)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病例书写基本规范(节选) (2010年3月1日) 第三条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https://www.daowen.com) 第六条 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