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
十三、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
(一)判断题
1.为做好悬挂光荣牌工作,弘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营造爱国拥军、尊崇军人的浓厚社会氛围,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依据《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制定本办法。( )
2.本办法的适用对象是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 )
3.同时具备两个以上悬挂光荣牌条件的家庭,悬挂两个以上光荣牌。( )
(二)单选题
1.关于光荣牌的适用对象与光荣牌的悬挂程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本办法的适用对象是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
B.光荣牌称号统一为“光荣之家”。
C.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设计和规范光荣牌的样式、监督光荣牌制作,光荣牌落款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D.光荣牌的悬挂位置应统一,一般悬挂在其大门右侧,保证醒目、协调、庄严、得体
2.关于光荣牌的悬挂程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对于非持证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和子女家庭,依申请悬挂光荣牌
B.悬挂光荣牌工作坚持彰显荣誉、规范有序、统一负责、属地落实的原则
C.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会同当地人民武装部门组织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光荣牌的具体悬挂工作
D.因建筑结构、材质等因素不适合悬挂的,可在客厅醒目位置摆放
(三)多选题
1.根据《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为做好悬挂光荣牌工作,弘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营造爱国拥军、尊崇军人的浓厚社会氛围,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依据《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制定本办法
B.对于非持证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和子女家庭,依申请悬挂光荣牌
C.光荣牌称号统一为“光荣之家”
D.悬挂光荣牌工作坚持彰显荣誉、规范有序、统一负责、属人落实的原则
2.关于光荣牌的申请条件、适用对象以及悬挂,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为做好悬挂光荣牌工作,弘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营造爱国拥军、尊崇军人的浓厚社会氛围,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依据《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制定本办法
B.本办法的适用对象是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https://www.daowen.com)
C.光荣牌称号统一为“光荣之家”
D.光荣牌的悬挂位置应尊重悬挂家庭的意愿,一般悬挂在其大门适当位置,保证醒目、协调、庄严、得体
(四)填空题
1.为做好悬挂光荣牌工作,弘扬_____优良传统,营造_____、尊崇军人的浓厚社会氛围,推进_____,依据《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制定本办法。
2.光荣牌称号统一为_____。
3.悬挂光荣牌工作坚持_____、_____、_____、_____的原则。
4.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设计和规范光荣牌的样式、监督光荣牌制作,光荣牌落款为_____、_____。
(五)简答题
1.简述《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的适用对象。
2.简述光荣牌的制作与悬挂要求。
参考答案
(一)判断题
1.√,解析:《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第1条。
2.√,解析:《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第2条。
3.×,解析:《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第2条规定,本办法的适用对象是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下列统称“三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下列简称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主动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的“三属”家庭和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对于非持证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和子女家庭,依申请悬挂光荣牌。
(二)单选题
1.D,解析:《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第2条规定,本办法的适用对象是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下列统称“三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下列简称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主动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的“三属”家庭和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对于非持证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和子女家庭,依申请悬挂光荣牌。同时具备两个以上悬挂光荣牌条件的家庭,只悬挂一个光荣牌。《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第3条规定,光荣牌称号统一为“光荣之家”。《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第5条规定,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设计和规范光荣牌的样式、监督光荣牌制作,光荣牌落款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本省份光荣牌的统一制作。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会同当地人民武装部门组织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光荣牌的具体悬挂工作。《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第6条规定,光荣牌的悬挂位置应尊重悬挂家庭的意愿,一般悬挂在其大门适当位置,保证醒目、协调、庄严、得体。因建筑结构、材质等因素不适合悬挂的,可在客厅醒目位置摆放。
2.B,解析:《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第2条规定,本办法的适用对象是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下列统称“三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下列简称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主动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的“三属”家庭和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对于非持证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和子女家庭,依申请悬挂光荣牌。同时具备两个以上悬挂光荣牌条件的家庭,只悬挂一个光荣牌。《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第4条规定,悬挂光荣牌工作坚持彰显荣誉、规范有序、分级负责、属地落实的原则。《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第5条规定,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设计和规范光荣牌的样式、监督光荣牌制作,光荣牌落款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本省份光荣牌的统一制作。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会同当地人民武装部门组织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光荣牌的具体悬挂工作。《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第6条规定,光荣牌的悬挂位置应尊重悬挂家庭的意愿,一般悬挂在其大门适当位置,保证醒目、协调、庄严、得体。因建筑结构、材质等因素不适合悬挂的,可在客厅醒目位置摆放。
(三)多选题
1.ABC,解析:《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第1条规定,为做好悬挂光荣牌工作,弘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营造爱国拥军、尊崇军人的浓厚社会氛围,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依据《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制定本办法。《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第2条规定,本办法的适用对象是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下列统称“三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下列简称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主动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的“三属”家庭和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对于非持证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和子女家庭,依申请悬挂光荣牌。同时具备两个以上悬挂光荣牌条件的家庭,只悬挂一个光荣牌。《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第3条规定,光荣牌称号统一为“光荣之家”。《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第4条规定,悬挂光荣牌工作坚持彰显荣誉、规范有序、分级负责、属地落实的原则。
2.ABCD,解析:《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第1条规定,为做好悬挂光荣牌工作,弘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营造爱国拥军、尊崇军人的浓厚社会氛围,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依据《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制定本办法。《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第2条规定,本办法的适用对象是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下列统称“三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下列简称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主动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的“三属”家庭和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对于非持证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和子女家庭,依申请悬挂光荣牌。同时具备两个以上悬挂光荣牌条件的家庭,只悬挂一个光荣牌。《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第3条规定,光荣牌称号统一为“光荣之家”。《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第6规定,光荣牌的悬挂位置应尊重悬挂家庭的意愿,一般悬挂在其大门适当位置,保证醒目、协调、庄严、得体。因建筑结构、材质等因素不适合悬挂的,可在客厅醒目位置摆放。
(四)填空题
1.拥军优属;爱国拥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第1条)
2.光荣之家。(《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第3条)
3.彰显荣誉;规范有序;分级负责;属地落实。(《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第4条)
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第5条)
(五)简答题
1.答:《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第2条规定,本办法的适用对象是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下列统称“三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下列简称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主动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的“三属”家庭和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对于非持证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和子女家庭,依申请悬挂光荣牌。同时具备两个以上悬挂光荣牌条件的家庭,只悬挂一个光荣牌。
2.答:《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第5条规定,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设计和规范光荣牌的样式、监督光荣牌制作,光荣牌落款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本省份光荣牌的统一制作。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会同当地人民武装部门组织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光荣牌的具体悬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