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

(二)新时期开展政务公开 工作的要求

政府传统的办公方式不仅步骤烦琐,而且效率较低,相对人深受其累。在数据开放过程中,政府将相关信息全部公开上网,相对人只要在电脑终端甚至是智能手机上就可以轻松进入相应的政府服务平台或登录相关APP,随时查询、获取所需数据,并借助网络工具选出有用信息,从而便捷而高效地办理相关业务。相比而言,数据开放的优势明显:既节约社会成本,又高效便捷。

2004年颁行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第10条对政府信息公开提出要求:除应当保密的事项外,行政机关应当公开政府信息,应当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2014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三点第六项指出:“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这两个文件是指导我国依法治国、行政法制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法制提出了具体要求,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在此背景之下,政府数据开放也成为发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