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368.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图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4月9日通过 2012年8月31日第二次修正)(https://www.daowen.com)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