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4月9日通过 2012年8月31日第二次修正)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https://www.daowen.com)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1]本解释已经废止,收入本书,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