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损失与合同约定不符,按哪一个执行?
案例实录
某果品公司与某宾馆签订水果买卖合同,合同金额6万元,双方约定任何一方违约,都要向对方支付2万元违约金。后来果品公司违约,给宾馆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1.8万元。双方就按违约金赔偿还是按实际损失赔偿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遂起诉到人民法院。在这样的情况下,法院应该支持谁的主张?
律师分析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他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根据合同内容约定的,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对于合同一方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与约定的违约金不一致的情况,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果品公司违约给宾馆造成的经济损失是1.8万元,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2万元,两者只相差2千元,不存在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情况,所以果品公司应当按违约金数额来进行赔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https://www.daowen.com)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温馨提示
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实际损失时,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自测小题
判断:长城公司在与成华公司的合同中违约,其按对方的要求采取了补救措施,但成华公司称:因长城公司违约,其还遭受了其他损失,对此,成华公司有权要求长城公司赔偿损失。该说法是否正确?[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