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2日国土资发〔2004〕234号公布 2010年12月3日国土资发〔2010〕190号修订)
为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正确引导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节约使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现提出以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