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17日 劳社部发〔2007〕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民政厅(局):
经请示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今年要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农保)基金进行全面审计,摸清底数;对农保工作进行清理,理顺管理体制,妥善处理被处置金融机构中的农保基金债权;研究提出推进农保工作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