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区片的划定
2026年03月13日
五、区片的划定
(一)有农用地定级成果市(县)的区片划定
已经根据《农用地定级规程》完成农用地定级工作的市(县),在农用地级别的基础上,按照《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04]238号)的精神,考虑人均耕地数量、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对农用地级别进行修正和调整,划分区片。
(二)没有农用地定级成果市(县)的区片划定
没有开展农用地定级工作的市(县),可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根据地类、人均耕地数量、土地区位等因素对基本单元进行综合评价和调整,划定区片。
注意事项:(https://www.daowen.com)
1.对基本单元综合评价应考虑地类、产值、土地区位、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需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并确定合理的权重。
2.区片边界线一般以村行政界线为依据划定;需打破行政界线的,可依线状地物及地类分界线确定。
3.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保护区和其他资源保护区等不得划入征地区片价测算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