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条件

五、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条件

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应当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准,并符合以下条件:

1.有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规划文件及批件;

2.有省、自治区建设厅或直辖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的初审报告;(https://www.daowen.com)

3.有建设项目专家论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