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定位 【48】 追诉时效与特赦 [链接点P26]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考点定位 【48】 追诉时效与特赦 [ 链接点 P26]

关键词 ①经过20年 ②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③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④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考查点 1. “不满”不包括本数, 如果法定最高刑期为5年、 10年的, 则属于“ 5年以上” “ 10年以上”。这里的法定最高刑不是整个法定刑幅度的最高刑, 而是犯罪情节对应的具体刑格的最高刑。

2. 期限: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 经过5年;

(2) 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 经过10年;

(3) 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经过15年;

(4)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 _____①。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 须报请_________②。(https://www.daowen.com)

3. 追诉时效的延长与中断:

(1) 在有关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 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或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 _____________③;

( 2) 如果犯罪分子又实施其他犯罪的, 其他犯罪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 3)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 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 4) 如果追诉时效的中断与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相竞合时, 应适用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规定。如, 甲于2008年1月1日犯抢劫罪, 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逃避侦查, 并于2010年1月1日犯故意伤害罪。此时, 对抢劫罪不能适用追诉时效中断的规定, 而应适用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规定。

4. 起算点:

( 1) ________④, 犯罪之日是犯罪成立之日而不是犯罪既遂之日;

( 2) 追诉期限应从犯罪之日计算到审判之日起为止, 只要审判之日还没有超过追诉期限, 就能追诉;

( 3) 连续犯、继续犯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5. 特赦: 特赦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由国家主席予以发布。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共实行过8次特赦。

(1) 前 7 次特赦分别于 1959 年、 1960 年、1961年、 1963 年、 1964 年、 1966 年对确认改恶从善的蒋介石集团、伪满洲国和伪蒙疆联合自治政府的战犯进行赦免, 以及1975年赦免全部在押战犯;

( 2) 第8次特赦: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由国家主席习近平 2015 年 8 月29日签署主席特赦令, 对依据 2015 年 1 月 1 日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正在服刑、释放后不具有现实社会危险性的四类罪犯实行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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