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定位 【134】 职务侵占罪 [链接点P52]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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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定位 【134】 职务侵占罪 [
链接点
P52]
关键词 ①非国家工作人员 ②利用实质上的便利 ③以6万元为起点
考查点 1. 构成要件:
(1) 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 也就是_______①。
注意点 ①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其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 是贪污罪的主体;(https://www.daowen.com)
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中并未从事公务的非国家工作人员, 是职务侵占罪的主体;
③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事务的工作人员, 除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 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是职务侵占罪的主体;
④村委会和村党支部成员、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将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行为, 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 但如果是帮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 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共财物的, 成立贪污罪。
(2) 行为方式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单位财物:
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是________②而不是名义上的便利, 如果仅是因为熟悉现场环境而作案, 不是职务侵占罪; 并且应是管理性的职务而不是单纯体力劳务。
②“侵占”是广义的“侵占”概念, 包括将基于职务管理的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属于侵占行为), 以及利用职务之便的窃取、骗取等行为, 和贪污罪的行为方式相同。
(3) “数额较大”: _______③。
2. 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 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 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