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风险提示

第三节 重大风险提示

第十二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重组报告书扉页中针对本次重组的实际情况,遵循重要性和相关性原则,在第十三节“风险因素”基础上,选择若干可能直接或间接对本次重组及重组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等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进行“重大风险提示”。(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