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第二十七条 上市公司应当披露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资产出售或购买协议:
1.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3.支付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的安排或特别条款、股份发行条款等);
4.资产交付或过户的时间安排;
5.交易标的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6.与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https://www.daowen.com)
7.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8.合同附带的任何形式的保留条款、补充协议和前置条件;
9.违约责任条款。
(二)业绩补偿协议(如有)。
(三)募集配套资金股份认购协议(如有)。
(四)其他重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