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五条 本准则由中国证监会负责解释。
第七十六条 本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目录
0-0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目录及交易各方和中介机构联系表(包含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估值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的名单,包括名称/姓名、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身份信息)
0-1并购重组方案概况表
0-2关于书面文件与电子文件一致的承诺函
0-3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文件不适用内容的说明
第一部分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
1-1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1-2重大资产重组的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
1-3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1-4公告的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第二部分 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文件
2-1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法律意见书
2-3关于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第三部分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财务信息相关文件
3-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拟购买资产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确实无法提供的,应当说明原因及相关资产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拟购买资产的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或者估值报告
3-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拟出售资产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确实无法提供的,应当说明原因及相关资产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拟出售资产的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或者估值报告
3-5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架构编制的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备考财务报告及其审阅报告
3-6盈利预测报告和审核报告(如有)
3-7上市公司董事会、注册会计师关于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非标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补充意见(如有)
3-8交易对方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如有)
第四部分 关于重组上市的申请文件要求
4-1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4-2标的资产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https://www.daowen.com)
4-3标的资产最近三年原始报表及其与申报财务报表的差异比较表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意见
4-4标的资产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说明
4-5标的资产最近三年及一期的纳税证明文件
4-6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架构编制的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备考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
第五部分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有关协议、合同、决议及承诺函
5-1重大资产重组的协议或合同
5-2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重要协议或合同
5-3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的补偿协议(如有)
5-4交易对方内部权力机关批准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决议
5-5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承诺函
5-6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对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等已披露信息
第六部分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文件
6-1有关部门对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6-2债权人同意函(如有)
6-3关于同意职工安置方案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或相关文件(涉及职工安置问题的)
6-4交易对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5拟购买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
6-6与拟购买资产生产经营有关的资质证明或批准文件
6-7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和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估值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对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
6-8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估值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援引其出具的结论性意见的同意书
6-9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重大资产重组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并提供与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签署的保密协议及交易进程备忘录
6-10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和相关证券服务机构以及其他知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的单位和自然人在董事会就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止交易前或第一次作出决议前(孰早)六个月至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止,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情况的自查报告,并提供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就前述单位及自然人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出具的证明文件
6-1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收购人的交易对方、本次重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主办人名单,包括名称/姓名、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身份信息
6-1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及专业机构意见(如有)
6-13资产评估结果备案或核准文件(如有)
6-14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