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第一章 民事诉讼法概述
    • 第一节 民事纠纷及其解决方式
      • 一、当事人自力救济
      • 二、社会救济
      • 三、公力救济
    • 第二节 民事诉讼
      • 一、民事诉讼的概念
      • 二、民事诉讼的优越性和局限性
    • 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
      • 一、民事诉讼法的概念
      • 二、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 三、民事诉讼法的任务
      • 四、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 第一节 基本原则概述
    • 第二节 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 一、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含义
      • 二、适用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应注意的问题
    • 第三节 法院调解原则
      • 一、法院调解原则的含义
      • 二、调解原则的历史发展
      • 三、适用调解原则应注意的问题
    • 第四节 辩论原则
      • 一、辩论原则的含义和内容
      • 二、适用辩论原则应注意的问题
    • 第五节 处分原则
      • 一、处分原则的含义和内容
      • 二、适用处分原则应注意的问题
    • 第六节 诚实信用原则
      • 一、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
      • 二、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主体
      • 三、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适用
    • 第七节 检察监督原则
      • 一、检察监督原则的概念
      • 二、监督的内容
    • 第八节 支持起诉原则
      • 一、支持起诉原则的含义和内容
      • 二、适用支持起诉原则应注意的问题
    • 第九节 直接审理原则与间接审理原则
    • 第十节 不间断审理原则与间断审理原则
  • 第三章 审判权与审判制度
    • 第一节 民事审判权
      • 一、民事审判权的概念
      • 二、民事审判权的基本特征
      • 三、民事审判权的基本权能
      • 四、法院的诉讼促进行为
    • 第二节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 一、合议制
      • 二、回避制度
      • 三、公开审判制度
      • 四、两审终审制度
  • 第四章 诉与诉权
    • 第一节 诉
      • 一、诉的概述
      • 二、诉的构成
      • 三、诉的种类
    • 第二节 诉权
      • 一、诉权的学说
      • 二、诉权的概念
      • 三、诉权的保护
    • 第三节 反诉
      • 一、反诉的定义
      • 二、反诉的条件
    • 第四节 诉的合并与分离
      • 一、诉的合并
      • 二、诉的分离
  • 第五章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和诉讼行为
    •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 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本质
      • 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
      • 三、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理论的具体分析
    • 第二节 民事诉讼行为
      • 一、诉讼行为论的沿革
      • 二、诉讼行为的概念、性质
      • 三、诉讼行为的要件
      • 四、当事人的诉讼行为
      • 五、法院的审判行为
      • 六、诉讼行为的瑕疵及其救济
  • 第六章 民事案件的主管和管辖
    • 第一节 民事案件的主管
      • 一、民事案件主管的概念
      • 二、民事案件主管的范围
      • 三、解决民事案件主管争议的原则
    • 第二节 民事案件管辖概述
      • 一、管辖的概念和意义
      • 二、确定管辖的原则
      • 三、管辖的种类
    • 第三节 级别管辖
      • 一、级别管辖的概念
      • 二、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
      • 三、级别管辖的法律规定
    • 第四节 地域管辖
      • 一、地域管辖的概念
      • 二、一般地域管辖
      • 三、特殊地域管辖
      • 四、专属管辖
      • 五、协议管辖
      • 六、共同管辖、选择管辖和合并管辖
    • 第五节 移送管辖与指定管辖
      • 一、移送管辖
      • 二、指定管辖
      • 三、管辖权转移
    • 第六节 管辖权异议
      • 一、管辖权异议的概念
      • 二、管辖权异议的条件
      • 三、管辖权异议的程序
  • 第七章 民事诉讼当事人
    • 第一节 诉讼当事人的概述
      • 一、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概念
      • 二、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诉讼义务
      • 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 四、正当当事人
    • 第二节 共同诉讼人
      • 一、共同诉讼与共同诉讼人
      • 二、必要共同诉讼
      • 三、普通共同诉讼
    • 第三节 诉讼代表
      • 一、诉讼代表人概述
      • 二、诉讼代表人种类
      • 三、人民法院对代表人诉讼的审理
    • 第四节 第三人
      • 一、诉讼中的第三人概述
      • 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第八章 诉讼代理人
    • 一、诉讼代理人概述
    • 二、诉讼代理人分类
  • 第九章 民事诉讼证据
    • 第一节 民事诉讼证据的概述
      • 一、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
      • 二、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
      • 三、民事诉讼证据的意义
    • 第二节 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
      • 一、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 二、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 三、本证与反证
      • 四、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 第三节 证据的收集
      • 一、证据收集概述
      • 二、证据收集主体
    • 第四节 证据的保全
      • 一、证据保全的类型
      • 二、证据保全的条件
      • 三、申请证据保全的程序
      • 四、证据保全的方法
    • 第五节 证明对象
      • 一、证明对象的范围
      • 二、免予证明的事实
    • 第六节 证明责任
      • 一、证明责任的含义
      • 二、证明责任分配的学说
      • 三、我国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配
    • 第七节 审查判断证据与证明标准
      • 一、审查判断证据
      • 二、证明标准
    • 第八节 证明过程
      • 一、证据的提供
      • 二、质证
      • 三、认证
  • 第十章 诉讼保障制度
    • 第一节 期间
      • 一、期间的概念和种类
      • 二、期间的意义
      • 三、期间的计算
      • 四、期间的耽误
      • 五、期日的概念和种类
      • 六、期日的指定、耽误和变更
      • 七、期日与期间的区别
    • 第二节 送达
      • 一、送达的概念和意义
      • 二、送达的证明
      • 三、送达的种类
      • 四、送达的效力
    • 第三节 财产保全
      • 一、财产保全的种类
      • 二、财产保全的范围、措施
      • 三、财产保全的程序
    • 第四节 先予执行
      • 一、先予执行的条件
      • 二、先予执行的案件范围
      • 三、先予执行的程序
    • 第五节 强制措施
      • 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
      • 二、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种类
      • 三、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强制措施
    • 第六节 诉讼费用
      • 一、诉讼费用制度的基础
      • 二、诉讼费用的功能
      • 三、诉讼费用的种类
      • 四、诉讼费用的负担
      • 五、诉讼费用的计算
      • 六、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 第十一章 法院调解
    • 第一节 法院调解制度概述
      • 一、法院调解的概念和特征
      • 二、法院调解的适用范围
      • 三、法院调解的意义
    • 第二节 法院调解的原则
      • 一、自愿原则
      • 二、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
      • 三、合法原则
    • 第三节 法院调解的程序
      • 一、调解的开始
      • 二、调解的进行
      • 三、调解的结束
    • 第四节 调解协议和法院调解的效力
      • 一、调解协议与调解书
      • 二、法院调解的效力
    • 第五节 诉讼和解
      • 一、我国诉讼和解制度概述
      • 二、诉讼和解的社会功能
  • 第十二章 普通程序
    • 第一节 起诉与登记立案
      • 一、起诉的含义
      • 二、起诉的条件
      • 三、起诉的方式和内容
      • 四、立案登记
    • 第二节 审理前的准备
      • 一、审理前准备的意义
      • 二、审理前准备的事项和程序
    • 第三节 开庭审理
      • 一、开庭审理的内涵
      • 二、开庭审理的程序
      • 三、法庭笔录
    • 第四节 撤诉、缺席判决
      • 一、撤回起诉
      • 二、缺席判决
    • 第五节 诉讼中止与诉讼终结
      • 一、诉讼中止
      • 二、诉讼终结
    • 第六节 民事公益诉讼
      • 一、民事公益诉讼概述
      • 二、民事公益诉讼程序的相关规定
    • 第七节 第三人撤销之诉
      •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 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审理程序
  •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与小额程序
    • 第一节 简易程序概述
      • 一、简易程序的概念
      • 二、简易程序的意义
      • 三、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 第二节 简易程序的具体适用
      • 一、起诉和答辩
      • 二、审理前的准备
      • 三、开庭审理
      • 四、宣判
    • 第三节 小额诉讼程序
      • 一、小额诉讼程序
      • 二、小额诉讼的基本目的与价值追求
      • 三、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类型
      • 四、小额诉讼程序的其他规定
      • 五、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的理论探讨
  •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 第一节 第二审程序概述
      • 一、第二审程序的概念
      • 二、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关系
      • 三、第二审程序的目的与意义
    • 第二节 上诉的提起与受理
      • 一、上诉的提起
      • 二、上诉的受理
    • 第三节 上诉案件的审理
      • 一、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
      • 二、上诉案件的审理方式
      • 三、上诉案件的审理地点与期限
      • 四、上诉程序中的撤回上诉
    • 第四节 上诉案件的裁判与调解
      • 一、上诉案件的裁判
      • 二、上诉案件的调解
  • 第十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 第一节 审判监督程序概述
      • 一、概念
      • 二、特点
    • 第二节 法院决定再审
    • 第三节 当事人申请再审
      • 一、概念
      • 二、当事人申请再审条件
      • 三、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的程序
    • 第四节 再审中的检察监督
    • 第五节 再审案件的审理
      • 一、再审案件的审理程序
      • 二、再审案件的裁判
  • 第十六章 特别程序
    • 第一节 特别程序概述
      • 一、特别程序的特征
      • 二、我国特别程序适用的范围
    • 第二节 认定选民资格程序
      • 一、选民资格案件概述
      • 二、选民资格案件审理程序
    • 第三节 宣告公民失踪程序
      • 一、宣告公民失踪案
      • 二、宣告公民失踪案的审理程序
    • 第四节 宣告公民死亡程序
      • 一、宣告公民死亡案要件
      • 二、宣告公民死亡案程序
      • 三、死亡人重新出现的补救
    • 第五节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程序
      • 一、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概述
      • 二、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审理程序
    • 第六节 宣告财产无主程序
      • 一、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 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审理程序
    • 第七节 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 一、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 二、法院确认调解协议程序
    • 第八节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 一、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概念
      • 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审理程序
  • 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
    • 第一节 督促程序概述
      • 一、督促程序的特点
      • 二、适用督促程序的条件
    • 第二节 支付令
      • 一、支付令的申请
      • 二、支付令的发出
      • 三、债务人对支付令的异议
      • 四、对生效支付令错误的救济
  • 第十八章 公示催告程序
    • 第一节 公示催告程序概述
      • 一、公示催告程序的概念及特点
      • 二、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
    • 第二节 公示催告案件的审判
      • 一、公示催告程序的启动
      • 二、公示催告案件的审理
  • 第十九章 民事执行程序概述
    • 第一节 民事执行概述
      • 一、民事执行的概念和特征
      • 二、民事执行的类型
      • 三、民事执行与民事诉讼的关系
    • 第二节 民事执行的基本原则
      • 一、民事执行基本原则的概念
      • 二、民事执行基本原则的内容
  • 第二十章 民事执行程序的一般规定
    • 第一节 民事执行依据
      • 一、民事执行依据的概念与特征
      • 二、民事执行依据的种类
    • 第二节 民事执行管辖
      • 一、执行管辖的概念和意义
      • 二、民事执行管辖的一般规定
      • 三、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
      • 四、裁定管辖
      • 五、管辖权异议
    • 第三节 民事执行时限
      • 一、申请执行的期间
      • 二、执行期间
    • 第四节 民事执行监督
      • 一、人民法院监督
      • 二、人民检察院监督
  •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 第一节 对财产的执行措施
      • 一、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 二、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 三、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
      • 四、强制交付法律文书所指定的财物或者票证
      • 五、对其他特殊财产的执行
    • 第二节 对行为的执行措施
      • 一、对作为的执行措施
      • 二、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
    • 第三节 保障性的执行措施
      • 一、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 二、搜查
      • 三、责令支付迟延履行利息和迟延履行金
      • 四、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 五、拘传
      • 六、责令报告财产情况
      • 七、继续执行
      • 八、其他保障性措施
  • 第二十二章 执行程序
    • 第一节 民事执行程序的启动
      • 一、申请执行
      • 二、移送执行
    • 第二节 执行担保和执行承担
      • 一、执行担保
      • 二、执行承担
    • 第三节 执行和解
      • 一、执行和解的概念
      • 二、执行和解的效力
      • 三、恢复执行
      • 四、不予执行
      • 五、对执行和解协议提起诉讼
    • 第四节 民事执行救济
      • 一、民事执行救济概念与意义
      • 二、程序性的执行救济
      • 三、实体性的执行救济
    • 第五节 民事执行中止和终结
      • 一、民事执行中止
      • 二、民事执行终结
    • 第六节 民事执行回转
      • 一、执行回转的情形
      • 二、执行回转的条件
      • 三、执行回转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