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应注意的问题

二、适用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应注意的问题

(一)要树立平等的观念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诉讼权利平等上应当比资本主义制度国家更好些。宪法和民事诉讼法作了规定,但关键是司法人员要认真执行。所以就必须在思想上牢固地树立平等的观念。

(二)各级法院应制定执行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规范化标准

《民事诉讼法》第8条规定了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同时也在其他有关条文作了相应的规定,但都还不很具体,因此要使这个原则落到实处,还应当制定规范化标准,从而使这一原则得到执行。

(三)律师和审判人员应明确了解当事人有哪些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为公正地适用这个原则,所有律师和审判人员都应当明确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只有这样,才能使当事人该享有的诉讼权利在各个诉讼阶段得到行使,该尽的诉讼义务在各个诉讼阶段得以履行,从而保证诉讼活动正常有效运行。

(四)明确适用范围

一是对人的适用,根据同等原则,既适用于中国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适用于在中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但是,根据对等原则,外国法院对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我国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同样加以限制。二是适用的程序,除特别程序外,双方当事人的活动都应适用这一原则。

(五)明确与其他原则的联系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对于保证诉讼当事人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辩论原则、处分原则、调解原则、使用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等原则,以及公开审判制度、回避制度的实现,都起着积极的作用,尤其是与辩论原则和公开审判制度的实现关系更为密切。